美丽乡村建设“一组两会”职责
(样稿,仅供参考)
要求:
1、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自然村或社区都要建立“一组两会”,可交叉任职,党小组长、村小组长、理事长可以兼职。
2、本“一组两会”名单及职责为样稿,相关内容要在“一组两会”办公室公示,并附上成员照片。
党小组党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党小组议事规则
1、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小组组长召集、主持;
2、党小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列席。
3、党小组会议的议题,由党小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党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党小组组长沟通。
4、党小组会议议事范围: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2)讨论决定本自然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讨论检查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4)讨论研究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5)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和报告本自然村工作的开展情况。
5、党小组决定重要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理事长:***
成 员:*** *** *** *** ***
理事会职责
1、研究制订本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
2、组织和引导农户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3、筹集和管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4、组织开展“一事一议”活动。
5、公正、合理地处理美丽乡村建设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
6、加强公共设施的管理。
7、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开展对美丽乡村建设卫生责任区及各家各户的卫生检查评比。
8、加强与党小组的协调与沟通,每半年向全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
监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 长:***
副会长:***
成 员:*** ***
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2、监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
3、监督理事会对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执行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4、监督美丽乡村建设公开公示的程序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5、接受理事会成员和群众投诉; 6、向上级指导部门反映情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