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编制市级土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市级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县(市、区)、乡(镇)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土地利用计划、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