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你局《关于要求对泰和县上模乡高芫村等8个乡镇14个村土地开发项目进行验收的请示》(泰国土资字[2017]358号),吉安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详见《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现结合验收组专家意见和你局出具的项目落实整改报告的情况,经我局局长办公会审定,一致认为该项目新增耕地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新增耕地面积为108.2953公顷。
你局应及时对新增耕地进行变更登记,未进行地类变更,不得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应加强新增耕地面积指标数据库的管理,及时办理新增耕地面积指标的报备和入库手续,本批复下达一个月内要完成项目报备工作。应进一步落实项目验收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强对项目档案资料的补充、完善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工程的管护,加强对已列入预算的培肥资金管理,采取相应的培肥改土措施,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等级,为耕作主体提供较好的耕种条件。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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