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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吉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来源: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8-10-9 录入:市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吉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吉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吉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以下简称《规划修改方案》)。

二、吉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涉及规划修改面积235.8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89.62公顷。

三、《规划修改方案》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规划修改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修改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133号)、《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修改相关程序》(赣国土资发〔20186号)的要求;《规划修改方案》通过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保证了在新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对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求,保证了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降低,不涉及基本农田。

四、你市应加强对吉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督促吉州区及时更新乡级规划数据库。在规划中,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原则,不得突破修改后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89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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