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公布并施行)
第十九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休申请采矿,必须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1年8月1日发布并施行)
第十四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6年12月20日修订公布并施行)
……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办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江西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1995年5月19日发布)
第二条:……损坏水土保持生物、工程和其他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自己不治理或无力治理的,必须按规定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
第五条:收费标准(见附页:收费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