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水利局开展党员和干部职工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县纪委吉纪发[2013]17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党员和干部职工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应参加自查工作的13人,参加自查的13人,没有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吉水县水利局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