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州区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领导带头,示范引领。区委坚持动真碰硬、真管真治,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来抓。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全区大会上作出廉政承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恪尽谋划部署之责、教育提醒之责、检查督办之责。通过上级带下级、一级抓一级,不断压实责任,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是清单明责,细化责任。实行清单式管理,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量化,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对表对标。先后制定出台了《推行“三责”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关于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施细则》和《中共吉安市吉州区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具体清单》等规范性文件,厘清区、镇(街)、村(社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和纪检监察组织三级四类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述责述廉、签字背书、教育谈话等八项推动落实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三是常态督责,传导压力。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纳入区委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落实工作措施,种好“责任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坚持每年由分管副书记带队,不定期对镇街、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题督导调研,每年年初在区纪委全会上轮流安排部分党委(党组)书记报告落实责任制情况,年中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和抽查,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年底组织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四是严格问责,倒逼落实。先后出台《吉州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吉州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吉州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严禁”规定》和《吉州区农村基层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实行“一案双查”和公开通报曝光三大责任追究措施,每年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近年来,先后对8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职不力、工作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通过开展责任倒查,有效促进了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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