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权力阳光运行,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3]2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依托互联网建立青原区阳光农廉网络监管平台。
一、工作目标
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要求,在2015年8月底前建立上联市级、覆盖区本级、下联各镇、行政村的四级阳光农廉网及阳光农廉监管服务机构,着力打造融公开、管理、监督、服务为一体的农廉网络平台,构建以农廉网为载体的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制度+科技”的农廉工作新模式。
二、建设内容
(一)建立网络平台。依托互联网设立网络公开监督平台。使用全市统一设计的网络平台和软件系统,建立青原区阳光农廉网络平台。网站设立农廉要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强农惠农、农经服务、经验交流、宣传教育、诉求反馈等板块,建立三资管理、三务公开、权力运行、便民服务、网上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风险预警八大平台,具有公开、管理、监督、服务四大功能。平台的运行维护实行分级管理模式,以市级为中心搭建服务器及网络,区本级和镇、村通过电脑登录到软件系统,按照规定进行业务处理及公开内容的管理。
(二)建立工作机构。成立农廉网监管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农业局,由纪检监察部门、农业局牵头协调管理,负责管理全区网络公开、监督信息总服务器建立和运行、维修及相关公开信息汇总、录入和保密审核把关等工作; 涉农单位,包括区委农工部、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新局、扶贫办、农业开发办等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系统涉农信息收集和报送公开资料;各镇要建立阳光农廉服务中心,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中心主任,具体负责本镇及村级阳光农廉公开工作;村级要建立阳光农廉查询室,由村党支部负责,落实专人管理。
(三)建设工作场所。区农廉监管中心办公场地要有不少于60平方米固定场所;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办公场所不小于50平方米,可依托便民服务中心或镇农经站现有的场地、设施进行建设;区直涉农单位阳光农廉网办公室和村级阳光农廉查询室不小于20平方米。
(四)配备工作设备。区农廉监管中心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液晶电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设备;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硬件以整合现有设施为基础,确保有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液晶电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设备;涉农单位阳光农廉网办公室和村级农廉查询室需配备电脑、扫描仪等设备,条件好的村要配备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
三、工作步骤
为确保阳光农廉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进行,我区作为全市先行试点推广县(市、区)之一,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筹备阶段(2015年4月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
第二阶段,上线运行阶段(2015年5月—8月)。召开全区阳光农廉网建设推进会,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区、镇、村阳光农廉监管服务机构。依托市农廉网络平台和软件系统,整合“三资”管理、三务公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等网络资源,建设阳光农廉网络平台,并对网络管理员及录入员进行网络操作技术培训;各涉农单位、镇、村级组织收集整理网上公开资料,建立档案,按规定录入平台并公开,分级负责录入区、乡、村三级阳光农廉网公开资料,使农廉网几大系统、平台正常运转。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9月—10月)。区农廉网监管中心对区、镇、村级阳光农廉网录入情况及建立农廉监管服务机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第四阶段,完善提高阶段(2015年11月—12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研究,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使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步入良性运行轨道。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加强农廉网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工作规划到位、经费投入到位、推进措施到位,确保任务完成。
(二)保障工作经费。按照全市统一系统,分级建设,费用分级负担的原则,区财政部门要将阳光农廉网建设经费给予一次性专项解决。同时,将阳光农廉网维养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以保证网络平台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转。
(三)务求实用有效。农廉网建设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和管理需要出发,整合利用各部门、各单位现有的信息化资源,避免硬件的重复投资;要务求实效,加强网络管理,及时更新资料,使农廉网真正发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作用。
(四)建立完善制度。在推进农廉网建设的同时,要立足于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报送审核、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建立监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工作台帐、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实现农廉信息化工作系统化、日常化、规范化。要注重工作创新,努力拓宽监管范围,扩大公开内容,最大程度地解决群众诉求,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五)严把录入审核。区直涉农单位和镇、村要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地收集资料,认真细致地录入资料,严把审核关、审定关。区直涉农单位网络公开资料由各单位把关,并经主要领导签字核准后,报区农廉监管中心备案、审核后,再按要求录入平台并公开;镇及所辖村级组织所有网上公开由镇党委、政府把关,并经主要领导签字核准后,报区农廉监管中心审核、备案,然后由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统一录入网络。
(六)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阳光农廉网的宣传,不断扩大阳光农廉网的社会影响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阳光农廉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农廉网建设工作情况要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对落实农廉网建设工作措施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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