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青府办字〔2019〕12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理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138号)精神,为确保我区粮食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吉安市青原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智镔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邓专家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冬生 中储粮吉安直属库有限公司科长
彭 明 农发行吉州区支行行长
成 员:瘳梓言 区发改委副主任
胡玉华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范祥德 区财政局副局长
魏贤龙 区统计局农调队队长
曾智敏 中储粮吉安直属库有限公司
晏鸿鹰 农发行吉州区支行客户经理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胡玉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曾智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结束后,协调小组自行撤销。
协调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区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
2.细化本区自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将本区具体承储库点粮食库存统计报表数据分解下达到各单位,作为检查依据;
4.按照市级协调机制办公室制定的督导检查方案要求,全面督导本区纳入清查范围的所有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指导督促检查各企业落实大清查工作情况;
5.组织实施本区政策性粮食库存的自查,确保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
6.审核汇总本区自查结果和有关情况,经区政府审核签字盖章上报市级协调机制办公室;
7.协助国家抽查工作组开展抽查工作;
8.直接受理和核查举报案件,并对市级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转办案件进行核查;
9.完成市级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安排的其他清查工作。
青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