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视频会后,青原区财政局立即召开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整改工作推进会,立足治标“当下改”,着眼治本“长久立”。对反馈我区脱贫攻坚涉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坚持对标、对责、对人,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一是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始终做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牢牢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重大政治任务这一定位。通过强化自查、举一反三、延伸问题,梳理出10项新增问题,坚决做到即查即改。
二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区财政局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深入查摆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三是深刻剖析,建立台账。局各业务科室对省、市、区各级反馈问题积极认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议定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逐项进行整改。
四是细化措施,即查即改。对存在问题集体“把脉”“会诊”“开方”。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拨付流程,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修订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统一样式、统一内容,建立完善固定公示阵地。联合扶贫、农业、林业等部门对2017年、2018年产业扶贫进行绩效再评估,确定扶贫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更精准地帮助贫困人口实现本质脱贫。利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1—4月份各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明确支出任务及节点要求。同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确保4月底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到50%以上,6月底达到70%以上,9月底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