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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民政策指南
作者: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5/9/29 编辑:吉安县管理员 录入:吉安县管理员 浏览次数:

其它

 

1、新农村建设

 

管理单位:县委农工部(新村办)   

咨询电话:0796-7113779

资金来源:省财政补助,市级财政补助,县级财政配套

覆盖范围:全县

支持对象:新农村建设点

申请条件:村庄50户以上,且已规划;村风民风好,群众积极性高,群众自愿投工投劳 。

补贴标准: 省批点,每个点奖补30万元;自建点,每个点县财政奖补30万元。

申报及补贴流程:按照“九步法”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申报:一是广泛宣传发动。重点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要求和有关政策,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二是筛选候选村庄。根据省里选择点原则和群众积极性,确定候选村庄。三是深入调查摸底。对候选村庄进行具体情况调查,并分类排序,确定拟选村庄。四是选举理事机构。在已拟选村庄召开户主或群众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村民理事会。五是编制村庄规划。由村民共同参与编制和完善村庄整治、产业发展和新社区建设三个规划。六是确定建设项目。根据省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及村庄实际情况,确定建设项目。七是概算工程投资。根据确定的建设项目,分别做好各个项目的资金预算,明确各项目村民应自筹多少钱、应投多少劳。八是分户签订协议。根据建设项目及资金预算情况,与每户农民签订协议,农户签字率达90%以上的村才能纳入申报范围。九是组织逐级申报。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并将农户签字的申报表报送到县新村办。奖补资金分三批下拨,第一批以水泥实物形式安排奖补资金的30%作为启动资金;通过半年工作督查,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村点,拨付第二批50%的奖补资金;11月中下旬,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对各村点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村点下拨第三批20%的奖补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不再奖补。




2、扶贫和移民

 

管理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办    

咨询电话:0796-8442238       

资金来源:中央、省级资金、市级财政配套、县级配套资金

政策内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小型水库移民解困项目、整村推进项目、移民搬迁项目、中央苏区产业发展项目、省定点扶贫资金、市扶贫配套资金以及根据省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

覆盖范围:全县各有关乡镇

支持对象:108个贫困村、大中型水库移民村组及其它基础设施薄弱的村组。

申请条件:全县108个贫困村、大中型水库移民村组及其它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较差,经济条件落后的村组。

补贴标准:中央资金没有具体补贴标准,具体的项目根据上级批复的计划进行补助。

申报及补贴流程:乡(镇)、村申请→编制年度计划上报县委、县政府→上报市、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市、县下达计划。


3、雨露计划  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

 

管理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办   

咨询电话:0796-8442238

资金来源: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1)雨露计划

覆盖范围:全县各有关乡镇

支持对象:全县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

申请条件:职业学历教育培训每人补贴1500元,就业技能培训每人补贴600元。

补贴标准:根据当年上级下达的文件标准

申报及补贴流程:贫困户申请→乡镇审核→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复核

2)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

覆盖范围: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村组

支持对象:享受大中型水库直补移民人口

申请条件:2006年下半年一次性申请上报的移民

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0

申报及补贴流程:移民申请→乡镇审核→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复核→上报省市。


4、以工代赈

 

管理单位:县发改委    

咨询电话:0796-8442231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县级财政配套

政策内容:县乡村公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基本农田、草场建设、小流域治理,以及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

覆盖范围:全县各有关乡镇

支持对象: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基础设施薄弱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特困地区。

申请条件: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较差,经济条件落后的贫困乡村。

补贴标准:中央资金没有具体补贴标准,视项目工程量大小而定,县级资金按中央资金的20%配套,劳务报酬应达到项目资金的12%以上。

申报及补贴流程:乡(镇)、村申请→县发改委实地复核→编制年度计划→上报市、省、国家发改委→国家下达投资计划。

 


5、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管理单位:县综改办

咨询电话:0796-8445056

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补助

覆盖范围:全县

支持对象: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或上级财政投入不足的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村容村貌、环境卫生、饮水安全、村内活动场所等村级公益性设施建设。

申请条件:以村民自愿出资出劳、直接受益为前提,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补贴标准: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

申报及补贴流程:选择项目→征求意见→审议表决→申报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工程决算→资金拨付。

 

 

6、自然村进村公路及危桥改造

 

管理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咨询电话:0796-8442136           

资金来源:中央、省、市、县

覆盖范围:全县

1)农村自然村进村公路

支持对象:25户以上未通水泥路自然村

申请条件:在省交通运输厅核准的我县25户以上自然村未通水泥路名录中

补贴标准:10万元/公里(具体补贴以省交通厅计划文件为准)

申报及补贴流程:由符合条件的自然村所在村委会提出报告→经该乡镇政府复核上报→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报省交通运输厅。

2)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危桥改造

支持对象:列入危桥项目库中四、五类桥梁

申请条件:已做好施工图设计和批复

补贴标准:2100-2600/平方米。

申报及补贴流程:由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经该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厅。


7、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农村安全饮水

 

管理单位:县水利局       

咨询电话0796-8442414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配套、县级配套

覆盖范围:全县有关乡镇

1)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支持对象:项目规划地区及农业生产水利设施较差的地区

申请条件: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产量较低的中低产农面

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的投资计划进行补助

申报及补贴流程:(乡镇)申请,县水利局实地复核,编制计划,上报省水利厅,下达投资计划

2)农村安全饮水

支持对象:水源、水质差的农村

申请条件:水源缺乏,水质较差无法满足正常的人畜饮用水的乡(镇)村

补贴标准:每户500

申报及补贴流程:(乡镇)申请,县水利局实地复核,编制年度计划,报省水利厅,下达投资计划。


8、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管理单位: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6-8442633  

资金来源: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县级财政配套

覆盖范围: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合作社

支持对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及社员

申请条件: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范围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注册两年以上,连续两年盈利,固定资产净值300万元以上等;农民专业合作社于申报前一年1231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50%;贷款贴息项目贷款期限、贴息期限及额度符合规定要求。

 


 

 

 

 

9、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

 

管理单位:县文广新局 

咨询电话:0796-8442172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省财政补助,市、县级财政配套

覆盖范围:有线电视未通达的边远山区农户

申请条件:

补贴标准:为农户安装卫星直播电视接收设备,补助标准:中央财政100/户,省财政100/户,市、县配套100/户,农户自筹100/户,以实物发放。

申请及补贴流程:有线电视未通达自然村,村委会提出申请,镇政府上报,县文广新局审核报上级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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