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吉安县纪委采取三项有力措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从严从快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精准发力,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纪律审查重点。在重点人上,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包括农村村组、城乡社区、执法和窗口部门基层站所的干部;在重点领域上,严肃查处扶贫攻坚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的问题;在重点问题上,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以及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严查快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做到有信必核。深化办案协作制度,健全问题线索排查和跟踪督办机制,定期交办问题线索,加强指导和督促,对于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重点核查督办、限期办结。围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深入村组基层,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警示震慑氛围,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明确导向,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述责述廉,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为考量乡镇、部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乡镇、各部门积极落实“两个责任”,主动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