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城市规划严肃性,依法打击并坚决遏制县城规划区内村(居)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3月22日,我县对敦厚镇嵊上村委桥头村15户违章新建房屋进行了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敦厚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联合14家有关部门对15户违建户依法按程序进行了强制拆除。此次拆除的15户违章新建房属于未经审批擅自建房,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两违”巡查处置中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就对房主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但房主心存侥幸,违法进行抢建。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县里对其进行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