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水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工作报告
中共吉水县委 吉水县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4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努力克服移民工作任务重等诸多困难,坚持双重任务,双线作战,全力决战“三区”(园区、城区和库区),有力促进“三个发展”(集聚发展、赶超发展、和谐发展)目标和“四个吉水”(富裕繁荣、生态宜居、创新开放、和谐平安吉水)建设,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今年1至6月,全县完成生产总值38.7亿元,增长10.8%;1-8月全县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21.2亿元,增长14.1%;固定资产投资62.3亿元,增长23.7%,增幅列全市第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3亿元,增长13.2%,全市排名第2;外贸出口2.86亿美元,增长62.8%,全市排名第4;利用外资增幅列全市第1。1-8月份,完成财政总收入7.27亿元,增长17.3%,全市排名第6。在推进发展的同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县整体工作格局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建设富裕繁荣、生态宜居、创新开放、和谐平安吉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坚持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加快发展、维护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吉水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第一副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 “四个亲自”、“五个带头”,即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签订廉政责任书、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与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廉政谈话、带头与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带头召开述职述廉会和民主生活会,做到亲力亲为推动,模范带头执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具体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县委先后13次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解决有关问题6项;县政府先后10次对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安排,解决有关问题12项。党政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分别批示20件和17件,对反腐倡廉工作部署16项和13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887项,解决有关问题756项。
二是细化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到位。结合吉水实际,制定下发了《2013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4个大项、90个小项,落实到30个牵头部门、70多个协办单位;各责任单位将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到相关股室、下属站(所),做到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实现了工作职责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同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代表县委、县政府分别与18个乡(镇)、88个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单位将将责任延伸至企业、村社、学校,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网络体系。
三是强化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到位。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班子、工作业绩评定、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指标。制定下发《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表》,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探索建立健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扩大群众参与度。切实抓好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日常督促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今年6月,县委对18个乡镇和88个部门单位201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有效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至10月份,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先后对6起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共9人次进行了责任追究,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惩防并举,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
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线,不断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第一内容,积极探索廉政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新内容。通过多次召开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和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习总书记《用权讲官德,交往有原则》一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作辅导报告,并分批次组织领导干部观看了历史文献纪录片《信仰》,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担当。突出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警示,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梦碎庄园豪宅——彭恒和非法占用农用地、受贿案警示录》,同时,1至9月份,组织30名新提任科级干部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次廉政宣誓、进行一次廉政测试、签订一份廉政承诺、安排一次廉政谈话、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注重廉政文化营造,深入挖掘、整合红色文化和传统历史文化资源,在县行政中心、文化公园、毛泽东祖籍渊源展示馆等地,建设了廉政文化示范墙、吉水籍将军墙、先贤名人浮雕,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二是转变作风,深入开展“三进三解三促”活动。县委把深入开展“三进三解三促”活动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行先试,作为破除“四风”危害、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力抓手,作为攻坚克难促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强化组织促党建的难得契机,坚持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与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移民攻坚、信访维稳等工作结合起来。自“三进三解三促”活动深入开展以来,我县领导干部深入移民安置点、美丽乡村建设点、贫困村、县城社区、重点项目及重点企业,发放服务群众联系卡1.5万张,走访了3.96万户城乡居民、6.6万群众,走访企业229家,与困难群众结对1541对,收集梳理意见建议1302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85件,重大纠纷131件,化解积案49件,争取项目资金6254万元,落实帮扶资金1267.11万元。
三是创新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县委全委会以及常委会工作规则、“四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民主集中制等规章制度,做到移民搬迁安置、美丽乡村建设、路堤结合工程、赣江恩江“两桥”工程、房屋征收等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专家论证咨询、集体研究决策;继续推行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机制,全面落实工程招投标“五位一体”监管机制,实现了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2013年1-10月进场项目累计260项,交易额17.24亿元,为财政增加资金2728.03万元,节约资金9221.71万元。进一步健全移民安置工作工程建设资金、移民补偿资金、农村集体资金、对口支援资金等管理办法,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继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重原则、重程序、重公认、重公正“四重”原则选拔使用干部,做到原则公开、程序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在移民工作一线、重大工程建设、信访维稳前沿等重点工作和领域锤炼干部,注重从工作实绩、群众公认、艰苦岗位选拔干部,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在全省率先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基层和重点岗位、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积极向乡镇、部门单位、农村基层党组织延伸,大力开展了“阳光局务”、“阳光镇务”、“阳光村务” 和“阳光移民”、“阳光住房”等创建工作,取得上下互动的综合效应。
四是严格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深层开展党内监督,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提高监督频率和效率;广泛开展党外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积极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在线访谈”等活动,推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透明开展社会监督,建立完善党务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和县级领导职责、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公示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村“两委”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农村基层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乡镇、村主要负责人廉政承诺等制度。建立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制度,年初县纪委全会上,3个乡镇及3个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向全会进行了述职述廉,县纪委委员对6名述职述廉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在本届班子任期内,县纪委将分批组织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
五是维护民利,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县委高度重视“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县委常委会及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截止到目前,我县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现金24.38万元,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纪检、公安、财政、商务等部门单位重点对2011年以来全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乡镇18个,走访农户达12000多户,涉及骗补商家124家,骗补金额巨大;对8个协会、5个市场中介组织按照“四分开”的要求进行了整治,42名在协会、中介组织兼职的公职人员已全部退出;继续加大对“两违”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力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对沿国道、省道、高速线100米内“两违”建房加大了巡查和强拆力度。
六是查案治本,深入开展源头惩治腐败工作。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惩治消极腐败行为。1-10月份,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件68件,立案26件,结案26件,处分35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取得了查处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应。
七是注重养成,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及省委、市委相关规定出台之后,县委主动跟进,及时制定下发了“具体规定”,并对用公款请客送礼、公车私用、干部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各种涉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和自查自纠,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中央、省、市、县政令畅通。今年以来,我县纪委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常委会“铁面执纪、纠正‘四风’”部署会议精神的通知》、《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紧急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监督检查狠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目前,对执行“八项规定”情况明察暗访15次,共查实处理公车私用、公共场合打牌等问题5起,立案5件,处分7人。继续选派科级后备干部、党员干部到移民搬迁一线、房屋拆迁现场、重点项目工地、信访稳定前沿去接受锻炼、经受考验,推进作风在一线锤炼、能力在一线提升、效果在一线检验。
三、坚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打造勤政、廉洁、务实的良好形象。
一是带头遵守纪律,严格廉洁从政。县委、县政府班子及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做到与党中央、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令行禁止,知行合一。认真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廉政准则》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严格遵守“8项禁止,52个不准”,结合推进吉水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带头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二是带头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四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涉及重点工程和专项资金使用问题,严格执行会议决定,不随意变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搞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不足,加强整改落实,切实增强党内生活原则。积极支持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党内外群众监督,充分保障党内外群众民主权力,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三是带头身先示范,强化行为约束。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自我约束,认真遵守“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抵制跑官要官、收受钱物,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不干预执纪执法机关公正执纪执法;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分管部门、单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带头遵纪守法,始终保持勤政廉洁、务实为民的政治本色和良好工作作风。
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提升我县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建设富裕繁荣、生态宜居、创新开放、和谐平安吉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