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林场人员管理,根据《黎山林场经营管理方案》,经研究,决定对林场离岗创业人员进行年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17年1月10日(十二月初五)至2月15日(正月十八)期间的工作日。
二、年审地点
黎山林场总场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离岗创业人员年审时需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2、年审时需补交以前所欠养老保险金个人部分等费用。同时按本人上年缴费基数的110%预交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部分。
3、未按要求年审的将停交其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停发生活费,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且超过年审时间期间所停发的生活费不补。
咨询电话:0796-2741012,13576815269(杨)
新干县黎山林场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