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批准贫困村退出的通知》(吉扶字〔2017〕2号)要求,吉安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我县2016年申请退出的6个贫困村开展了第三方评估,贫困发生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八大类指标均达到了退出标准,符合退出要求。经吉安市委、市政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同意我县澄江镇黄岗村、苏溪镇模山村、碧溪镇里陂村、沿溪镇草坪村、塘洲镇黄塘村、马市镇柳塘村退出贫困村序列。现予以公告。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