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泰和县2017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31日
泰和县2017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是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决战决胜之年。为全面完成全县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切实兑现 “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住在危旧土坯房里奔小康”的庄严承诺,实现泰和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上走在前列奠定坚实的基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抓好改造对象核定落实,确保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1.精准核定落实改造对象。按照“实事求是、应改尽改”要求,抓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的核定。特别是对我县2016年19个脱贫村内农村土坯房改造对象以及全县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对象进行精准摸底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2.全面完成改造任务。2015年全县农村安居工程8062户,2016年改造指标817户,今年各乡镇在完成2016年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尽早启动2017年农村安居工程工作,严格改造对象筛选和落实,实现贫困村应改尽改。
二、抓好建房规划管控,引导农民规范有序建房
1.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严格界定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一户一宅”,既要保证农村宅基地分配的公平公正,又要确保农村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得以优先解决。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和“拆旧建新”制度,对异地新建的改造户,如果不拆除原有土坯房和危旧房并将老宅基地交回集体的,依照有关规定收回其农村改造补助资金,并责令其限期拆除。
2.加大农民建房规划管控力度。将农民建房规划选址、建筑朝向、外观结构、层数面积等方面内容,纳入村庄建设规划要求。依法落实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严禁未经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农房建筑面积不得突破350平方米,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大力整治乱占耕地、沿马路、“开天窗”、超高超大建房等现象。严格执行农民建房签订承诺协议书和收取保证金制度。
3.加强庐陵建筑风貌管理。加强新建房屋户型指导,坚持“飞檐翘角坡屋顶,青砖黛瓦马头墙”的庐陵风格和“坡顶黛瓦、白墙红柱、吊楼翘角、墙裙花窗”客家民居风格,大力推广《吉安市农村安居工程图集》中的新户型,建设经济实用、安全美观、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民住宅,实现“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要将建筑风貌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确保改造后农房能体现地域特征和文化特色。
三、抓好政策兜底保障,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问题
1.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计划落实到户。各乡镇根据省里下达的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任务,分解到村组、落实到户,确保全部实施并完成。
2.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保障政策。对于有自建能力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支持其建设新居。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可由乡镇政府委托村集体组织实施“交钥匙”工程,提供特困户居住,解决其安居问题。“交钥匙”房屋在空间结构上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如卧室、厨房、卫生间需分别独立设置,做到墙面、地面平整,水电设施到位,可直接入住,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30-50平方米。
3.健全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保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交钥匙”工程产权、使用权等管理制度,明确“交钥匙”房屋必须提供给无安全房屋的特困户居住使用,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特困户享有“使用权”。其中“使用权”实行滚动退出机制,明确待特困户经济状况改善、另行解决居住问题后,需将房屋使用权交还村集体,并由村集体按照政策规定再行分配。兜底保障特困户自建房屋产权归农民。
四、抓好集中安置点建设,打造精品示范工程
1.科学规划集中安置点。各乡镇在打造提升集中安置示范点的过程中,要坚守精品意识,不搞“整齐划一”、“排排坐”,坚决消除精品不精、特色不特的现象。要保留自然风光和田园野趣,突出庐陵风格,依山就势、错落有致,每个乡镇着力打造1个具有乡村风貌鲜明、民居特色浓郁、建筑层次分明、基础配套完善、群众安居乐业的集中安置示范点。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要整合发改、财政、扶贫、水利、民政等部门资源和涉农项目,向农村安居工程集中安置点集聚,提升完善农村电网、道路交通、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
3.加强后续管理和服务。坚持稳妥安置与后续服务相结合,既要稳妥安置,又要加强对安置后群众的后续管理与服务。要深入了解改造农户生产和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帮助解决。同时,要积极引导改造农户发展井冈蜜柚、有机蔬菜、有机茶叶等特色富民产业,推介入工业园,入农业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务工等方式,拓展增收渠道,解决后顾之忧。
四、抓好组织保障,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1.强化保障服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规范、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对有意愿和偿还能力的贫困户提供专项贷款贴息支持。城建、市监等部门要组织好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和调度,防止发生建材乱涨价现象,并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严把建材质量关。建设、安监部门要加强施工安全监管,规范施工秩序,确保建房安全。建设部门要免费向农民提供图集推广,技术咨询和工程纠纷调解等服务,加大对工匠的培训力度,提高施工水平和建筑质量。
2.严格规范申请审核程序。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扎实做好入户审核工作,确保不漏一户。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确保群众知情权。
3.完善档案管理。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做到专人管理、资料齐全、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切实按照上级有关绩效评价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和抽验。
4.严格督查监管。县安居办要加强对农村安居工程的督查指导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城建、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补助对象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一旦发现,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