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有利于规模化生产,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日前,笔者来到泰和县马市镇稻业合作社,董事长邹冬苟意味深长地说。
泰和县把土地流转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做到县有交易中心、乡镇有服务中心、村有工作站、组有信息员。目前县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已建成面积100平方米服务大厅,购置安装6平方米的大屏幕LED显示屏和45寸触摸查询机,设置了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登记岗、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岗、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岗,制定了县级土地流转工作岗位职责、土地流转流程图、土地流转收益评估制度、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制度等系列工作制度。在抓好政策宣传的同时,利用土地确权成果和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进行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县、乡、村、组分别建立了土地信息收集、审核、储备、发布、反馈网络库,为申请流转的供求双方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土地信息,通过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开展挂牌流转服务,组织有意向的供求双方面谈,提供洽谈场所、评估基价和示范合同文本。根据双方洽谈意愿,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经鉴证后,颁发土地流转确认书,建立流转台帐和档案。此外该县还出台了优惠政策,对乡镇、村组织引导土地规模流转给予资金奖补,对土地规模流入主体在项目申报、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并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方土地用途的监督检查,确保农地农用。截至目前,全县流转土地23.58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37.4%,其中90%以上的面积流转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
通过土地流转,农民不仅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入,拓宽了就业门路,而且打破了单家独户零星使用土地的局限性,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提高了土地集约化程度。泰和丰颖稻业合作社采取社员土地入股分红方式,去年种植水稻3000余亩,根据市场需求,积极调优品种结构,推广应用轻型节本高产高效技术和农机化全程作业,加工的大米统一用合作社注册的“丰颖”牌(江西省着名商标)销往市场,当年加工销售优质大米3000多吨,实现产值1700多万元,不仅社员从中得了益,而且带动了周边农民依靠科技种粮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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