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亮化工作实地督查的通报
自1月6日上午县政府召开城区亮化工作部署会以来,县政府办公室每周一晚均组织各监督实施单位对城区亮化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和即时通报。但截止2月2日晚,县检察院、公安局、伟业电梯房、邮政局、万福家居、人民银行、公路分局、文广新局、法院、财政局、中国银行等单位项目的景观灯仍未亮;县供电公司、计生委、民政局、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遂川宾馆、国光一店等单位项目仍没有轮廓线;县行政大楼、城南大市场、浙商大酒店、房管局、环保局、交警大队、会展中心、农商行、翔云服装、地税局、国税局等单位项目的景观灯存在的断角、破损、缺字等现象仍未整改到位。下一步,请各实施单位继续加快建设进度,监督实施单位继续加大督促力度(请县房管局督促伟业电梯房、万福家居,城投公司督促滨江南岸电梯房),确保按照城区亮化工作部署会的要求,在2月5日前实施到位,届时未亮的,视为未实施量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