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扶贫政策
一片茶山
茶叶:新种茶叶1亩以上,成活率达85%以上的,每亩奖补1000元(第一、二、三年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低改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500元。
油茶:新种高产油茶面积3亩以上,成活率85%以上的,且使用省定点油茶苗的,每亩奖补700元(第一、二、三年分别为400元、200元、100元);连片低改5亩以上的,每亩奖补350元。
一片果园
金桔:新种1亩以上,成活率达85%以上的,每亩奖补1000元(第一、二、三年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 低改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500元。
井冈蜜柚:新种1亩以上的,政府除每亩免费提供30株苗木外,每亩还奖补500元(第一、二、三年分别为300元、100元、100元)。
脐橙、黄桃、香芋、中药材等作物:新种1亩以上,成活率达85%以上的,每亩奖补500元。
毛竹:连片培育笋竹两用林5亩以上的(垦复、号竹、留养),每亩奖补250元;低改5亩以上的,每亩奖补150元。
一栏畜禽
鸡、鸭、鹅:由帮扶单位或干部免费提供幼苗。
猪、牛、羊等畜类:饲养2头以上的,每头奖补500元。
旅游扶贫:对劳动能力差、自身发展产业能力弱且没有享受5000元产业奖补资金的贫困人口,全县总共安排约1900名,通过产业扶贫信贷通向农业银行获得5万元贴息贷款,投资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贫困户与乡镇旅游合作社签订投资分红协议,领取统一印制的股权证,县文旅公司按2017年每户2000元,2018至2021年每年每户1000元的标准向涉贷贫困户分红。
光伏扶贫:对我县2016年纳入光伏扶贫项目贫困户,由财政从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里面提供入股资金2000元,项目收益期从2017年7月1日至2037年6月30日止。我县2016年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从光伏扶贫电站发电之日起可以获得持续二十年的分红收益,其中2017.2018每年分红1200元,2019和2020每年分红600元,之后每年分红400元,共计1万元。
村集体经济:县财政为每个“十二五”“十三五”贫困村安排30万元,用于建设一座100千瓦光伏发电站,电站收益主要用于贫困人口、特别是失能弱能贫困人口的村级公益岗位就业补贴。
产业扶贫信贷通
1.对象:未享受“旅游扶贫”政策,有产业发展意愿,符合银行贷款基本准入条件(年龄18-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贫困户。
2.额度:最高可享受5万元“免抵押、免担保、全贴息”贷款。
3.期限:最长为3年。
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四道防线:即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符合搬迁条件,已在系统标识)、住房建设面积的“标线”(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搬迁不举债的“底线”(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项目规范管理的“红线”(统规统建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帐制,统规分建实行理事会管理)。
补助标准:贫困户每人2万元。
移民进园对象:有一名贫困劳动自愿在园区务工,所选户型人均在25平方米,可交1万元拎包入住,但所有补助资金全部缴入移民搬迁扶贫试验区指挥部帐户统筹使用。
三、安居扶贫政策
拆旧建新:每户补助2.2万元
“交钥匙”工程:一人户补助4万元,二人户补助5万元,三人及以上户补助6万元
高标准维修:由乡村严格按照标准统一代建,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乡镇人民政府。
四、基础设施扶贫政策
入户路(1.2米宽,10公分厚):一类贫困村农户每米补助45元、二类村50元、三类村55元,深度贫困村农户每米补助55元/米。
无害化卫生厕:贫困村、深度贫困村农户改厕每个补助1500元。
集中供水:贫困村新建的每人补助600元、扩网改造每人400元,深度贫困村每人补助700元。
五、智力扶贫政策
学前教育:每人每学年补助2100元。
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课本费,贫困学生寄宿的,小学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初中1750元。
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人均每学年可享受不低于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高考入学:大学第一年补助8000元基本生活费用,每人每学年可享受0.8—1.2万元的助学贷款。
中等职业教育:每人每学年可享受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三定向:报考含师范、农业、水利“三定向”,可加20分参与录取,同时划出一定比例专门招收贫困户子女。
六、就业扶贫
技能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贫困户,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等内容,给予300—3000元的培训补贴,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贫困户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到省外务工的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人,到省内跨县务工的一次性交通补贴300元/人,每名贫困户每年可享受一次。
自主创业:对贫困户个人创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贴息贷款;对贫困户合伙、组织创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贴息贷款;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组织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对工商新注册企业的贫困户,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支持贫困户就业脱贫政策:对在园区就业的贫困户员工,①给予贫困户员工当年实际工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2000元/年·人)的就业补贴。给予残障贫困户员工实际工资总额的15%(最高不超过3000元/年·人)的就业补贴; ②企业不能提供住宿的,可以申请园区公租房,在园区就业满一年以后,租金由县房管局全额返还,每年返还一次;③对在园区企业就业满三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县教体局在就业企业附件安排其子女入学;在园区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就业人员凭企业证明(工资流水)、乡镇证明可安排一名子女入县城学习就学;对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每人每年补贴3600元,最长可补贴3年。
七、健康扶贫政策
(一)住院报销惠民政策:1、设立“四道保障线,”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 (1)免费参加基本医保,为第一道保障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均由政府出资(2018年每人180元)参加基本医保,住院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保政策予以报销。(2)免费参加大病保险,提高补偿比例,为第二道保障线。免费参加大病保险,住院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后,补偿比例提高5%。(3)建立重大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制度,为第三道保障线。由政府出资(2018年每人200元)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购买重大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医疗机构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费用,按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补偿。(4)民政提供医疗救助,为第四道保障线。对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救助,对低保对象救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2、建立健康扶贫爱心基金救助制度,设立“第五道保障线”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经“四道保障线”补偿后,住院自付医疗费超过5000元的,可向“遂川县健康扶贫爱心基金”申请救助。
(二)住院惠民便民政策:1、实行“一站式”系统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有报销手续的便利,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在该院“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办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结算。2、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本县的医疗机构住院不需要缴纳预付金,可以先诊疗,出院时再进行费用结算,只需缴纳各项报销补偿结算后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3、享受“六免”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本县的医疗机构门诊诊疗免收注射手续费、换药手续费,住院期间血液和大小便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诊查费经“四道保障”报销后全免。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完善健康档案。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免费建立一份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完善贫困人员基本信息、健康状况记录。2、实行签约服务。组织2名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1名乡村医生建立签约团队(鼓励县级医院医生参与),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进行签约。按照高危人群和普通慢病患者进行分类管理,为每位贫困人员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3、组织健康体检。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员每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根据健康体检和疾病筛查结果,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员尤其是慢病患者的健康档案。4、开展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县级定点医院指导下,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根据农村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病情安排个性化健康管理,每年按管理规范安排面对面不少于6次的健康随访。
(四)重大疾病救治政策:1、实施10种大病免费救治。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白内障、儿童唇腭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尿毒症血透、重性精神疾病、聋儿人工耳蜗植入、妇女宫颈癌、妇女乳腺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10种大病,可以实行定点医院免费救治。2、实行15种疾病专项救治。(1)确定病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可申请专项救治。(2)实行一站式办理。救治对象凭户口证明、参保证明、贫困证明,疾病诊断书等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领取《江西省城乡贫困患者大病专项救治审批表》,申请办理大病专项救治,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核实信息后,安排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五)慢性病门诊政策:1、患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报销。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1恶性肿瘤、2系统性红斑狼疮、3再生障碍性贫血、4帕金森氏综合征、5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6器官移植后排斥治疗、7地中海贫血(含输血)、8血友病)报销比例提高到相应级别医院住院报销水平,年度封顶线为100000元.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1精神病、2高血压病(Ⅱ级以上且有并发症)、3糖尿病、4结核病、5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脉支架植入术后)、6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7慢性房颤、8心肌病(原发性)、9慢性肝炎、10慢性支气管炎、1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2慢性支气管哮喘、13肝硬化、14慢性肾病、15脑卒中后遗症、16癫痫、17重症肌无力、18血吸虫病、19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20艾滋病、21老年性痴呆病、22甲状腺功能低下病、23牛皮癣、24系统性硬皮病、25股骨头坏死、26类风湿性关节炎、27强制性脊柱炎、28多发性硬化病、29痛风、30慢性骨髓炎、31慢性消化性溃疡)年度封顶线为3000元,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
2、办理门诊慢性病需要提供的资料:(1)近期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县级或二级以上医院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生签署并加盖相应医疗机构公章);(2)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此两件需近三年内的);(3)与病种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如CT、核磁共振、B超、生化检查报告单、病理检查报告单、X线检查报告单、心电图检查报告单、红外线检查报告单等);(4)本年度合作医疗卡、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5)申请人填写的《门诊特殊病种申办表》。
八、保障扶贫政策
继续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政策。2018年元月份农村低保标准再提高30元(其中A.B档提标35元),A.B档340元、C档280元、D档230元、E档19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425元提高到455元,分散供养的由320元提高到3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