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安福县位于吉安市的西北面,东邻吉安县、南连永新县、西和萍乡市的莲花县、芦溪县交界,北与新余市的分宜县、宜春市的袁州区接壤,属于丘岭山区县。县城以平都镇为中心,距省会南昌278千米,距吉安市59千米。截至目前,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2469.96千米,其中大(庆)广(州)高速公路境内段6.62千米,省道166.70千米,县道278.7千米,乡道665.29千米,行政村及自然村水泥公路1352.65千米。县内公路密度为88千米/百平方千米,平均每万人口拥有公路61.6千米。全县县至乡、乡至乡、乡至行政村油(水泥)公路通畅率达100%,行政村通客车率达92.2%,形成了以高速公路和省道为骨架,县道为支撑,乡村公路为纬线,分文铁路横贯南北连通四面八方的交通网络。全县拥有营业性客货汽车3353辆,其中道路班线客车218辆6085座,拥有客运班线78条,营运总里程10373.5千米;客运出租公司2家,拥有出租车65辆325座;公共交通运输公司1家,拥有公交运输车辆45辆1577座。旅游客运公司2家,拥有旅游客车31台1240座。全县年度客运量达350万人次。全县拥有道路货运机动车辆3026辆12216吨,年度货物运输量达415万吨。
铁路交通:浙赣铁路支线分(宜)文(竹)线158.45千米,安福境内段64.96千米。隶属于南昌铁路局管辖,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停止客运至今未复运。目前铁路只有货运车辆运行。
水路交通:县境有赣江二级支流泸水河和三级支流陈山河。其中沪水河航道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属5-6级航道,通航里程128千米,县内通航里程48.6公里,陈山河航23千米。20世纪70-80年代以后,公路建设发展迅速取代了水运业务,航运终止。2010年之前沪水河、陈山河流域设置有农村公路渡口16个,“十一五”期间,我县按照江西省交通厅出台的全省“十一五”计划基本实现农村公路渡口改渡建桥政策目标和要求,相继实施改渡建桥10座,报经上级批准2个渡口撤渡不建桥,撤销水库渡口2个,目前县内仅设有柘田水库柘田渡口,机动渡船1艘客位40座,渡运航程5千米;社上水库下老渡口、机动渡船1艘,客位40座,渡运航程10千米。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安福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的交通主管部门,局长彭文成,党委书记刘铁平,副局长赵金根、周海兰,局机关内设人事秘书股、综合股、安全生产股、农村公路建设改造管理4个股室,下辖安福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安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安福县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渡口管理站、安福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安福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安福县汽车站、安福县汽车运输公司、安福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等9个企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及交通设施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路和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出租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驾驶员培训、运输执业培训等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县乡农村公路、改渡建桥、危桥改造、客运站亭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和水路运输企业、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乡镇渡口安全监督;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质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国防动员工作,落实交通战备保障方案,完成交通战备各项任务;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指导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宣传物流产业发展政策,制订全县物流产业发展规划、站场规划;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行业监督与服务管理:安福交通行业监督与服务管理,涉及安福公路分局、安福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安福县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安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四个单位。工作内容涉及省道、县、乡道路政执法、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运政执法、行政审批,县内省、县、乡道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公路大、中、小修维护,物流产业发展计划,业务服务指导等。
省养干支线公路监督与服务管理。责任单位为吉安市公路局安福分局,正科级单位,局长王燕成,书记黄朝阳,副局长裴丽萍、孙心琮。主要工作职责:依法管理和保护管辖的省、县道、乡道及附属设施,维护公路安全畅通;负责管辖的公路及附属设施日常养护管理;实施公路小修保养、中修、大修维护;负责管辖的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外业测量、内业设计、工程预算和决算编制、审核。
道路运输行业监督与服务管理。责任单位为安福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机构,所长付财政(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主要工作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道路运输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范围内的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站、场、驾校、汽车租赁等经营项目的行政审批;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质教育培训;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质量监管和信誉质量考核;对道路客货运输及运输服务业进行年度审验;负责运输市场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稳定。
县乡农村公路监督与服务管理。责任单位为安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股级自收自支事业机构,所长谢小华(副主任科员)。主要工作职责:依法管理和保护县乡道及附属设施,维护公路安全畅通;负责辖区内县乡道及附属设施日常养护管理;实施公路小修保养、中修、大修维护;负责县乡道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外业测量、内业设计、工程预算和决算编制、审核以及相关的技术指导与服务;负责对农村公路和桥梁建设工程的质监、监理、检测、竣工验收。
道路物流产业监督与服务。责任单位为安福县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财政预算事业机构,主任彭蔚昌(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主要工作职责:制订县物流产业发展规划,站场规划、建设,协调解决物流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负责税收核算和奖励。
渡口管理。责任单位为安福县渡口管理站,股级财政预算事业机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县内渡口设置、撤销的审核上报审批;渡工技能及安全知识培训;渡船购置更新改造;落实渡运安全责任,确保渡运安全。
交通运输生产经营与服务。道路班线客运:从事道路班线客运的交通专业道路客运服务企业5家(安福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安福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安福汽车运输公司、安福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安福县汽车站),拥有客车149辆3810座,经营线路78条,营运总里程10393.5千米,交通专业运输公司班线客车由县汽运总公司统一经营调度和管理,主要从事省际、市际、县际、县内班线客运和接发送客运班次等业务。道路旅游客运:安福鹏程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拥有客车25辆986座,主要从事接送国内旅游团队包车业务。吉安武功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拥有客车6辆240座,主要从事安福武功山景区旅客运输业务。出租车客运:安福县春晖客运有限公司,拥有出租小客车60辆240座,安福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出租车分公司,拥有出租小客车5辆20座,这两家公司主要从事县内出租客运业务按里程计价收费,是城市客运主要补充。城市公交客运:安福县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拥有公交客车47辆1677座,运行线路7条,主要从事县城及周边乡镇、县工业园区、大光山煤矿、玉华水泥厂、横龙垦殖场等短途公交运输,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全县拥有道路货运企业34家,接受安福县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服务。运力总吨位 12216吨,主要经营县内及全国各地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鲜活物货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等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