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永新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聚焦5个工作重点,明确12项措施,打击围标串标行为,规范招投标市场。
二是进一步严肃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治理对象为县级领导干部,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永新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永新县直有关职能部门业务股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股级单位,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7月9日,召开了永新县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营造专项治理氛围。目前,永新县股级以上干部围绕违规插手干预12项92种情形开展自查自纠。
三是规范了招标投标活动。全力推行招标核准、备案和进场登记制度永新县发改委依法依规对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企业资质和资格审查方式等进行审查核准,严格依法核准邀请招标和不招标;县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等进行审查备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核准和备案等手续办理进场登记。切实加强对招标投标前期准备、开标现场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定《永新县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等市场信用记录永新县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规范建设程序,认真落实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委托监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对重大建设项目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实行电子考勤制度,加强了对施工企业五大员到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已对13个在建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存在的脱岗、履职不到位等行为及时作出处理意见,以限制其在永新县的招标投标活动。五是积极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专项稽查”活动。由县发改委牵头,对永新县2012年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省基建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稽察,督促了项目及时开工、规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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