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规成员单位主要由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工部、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扶贫和移民办、团委、妇联等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拓展至其它相关单位。由组织部门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现状、提出措施、解决问题。乡村党组织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齐抓共促合力。多把一些惠民实事交给基层组织去做,让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成为基层组织凝聚和引导群众、基层干部树立形象增加威信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