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设置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井冈山市
首 页 工作动态 农廉要闻 政策法规 强农惠农 农经服务 经验交流 宣传教育 诉求反馈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强农惠农 >> 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2年度患重症的参合农民进行二次补偿的通知
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2年度患重症的参合农民进行二次补偿的通知
作者: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3/5/23 编辑:井冈山市 录入:井冈山市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新农合工作,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率,进一步缓解农民因病致贫程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12年度患重症的新农合参合农民进行二次补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农合二次补偿的病种: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衰、肾移植术后住院总费用2万元(含2万元)以上和其它病种住院医疗费用总金额在8万元(含8万元)以上(尿毒症免费血透、脑瘫和住院补偿已达到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的参合患者除外)。

二、新农合二次补偿的对象及补偿标准:201211日至1231日因患重症住院治疗后已得到新农合补偿的参合农民,补偿标准为每人补偿5000元。

三、报送审核和名单公示:各乡镇(场)在2013110日前把患重症的参合农民名单报市农医局,经市农医部门审核确定后的名单由市农医部门和各乡镇(场)予以公示。

四、发放程序:各乡镇(场)将公示无误后的二次补偿名单报市农医局,市农医局及时把二次补偿款拨至各农医所账户,再由挂乡包村市领导将二次补偿款送至患者家中。

 

 

               2012年12月31 

[关闭本页]
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主办单位:中共吉安市纪委、监察局 承办:吉安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电话:0796-8222411 邮箱:sjwlzs@jian.gov.cn
技术支持: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010-8280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