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工作目标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
实现“资源共享、市场运作、集中服务、统一管理、依法监督”,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体系。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管理原则
将行政村投资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集体)财产转让、国有(集体)财产租赁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站,统一接受监管,以解决职能分散、不利于监管等弊端。
(二)透明高效原则
本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原则,制定公开、透明、高效的程序规则,形成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交易活动规范运作,切实降低公共资源交易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