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开展推荐表彰先进典型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94周年,进一步激励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传承红色基因,在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中争当先锋,再立新功,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开展推荐表彰先进典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范围覆盖全镇各阶层、各行业、各领域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重点是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新一轮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社区共建、在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等方面,作出了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和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意识能力,积极创先争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战斗堡垒作用突出。
(二)优秀共产党员
侧重推荐工作和生产一线的共产党员。能够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信念坚定、爱岗敬业、为民务实、模范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着成绩,真心服务群众,深得群众拥护和认可。3.兼顾大学生村官等特殊群体。
二、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党支部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坚持好中选优进行推荐,按照推荐名额,产生候选对象,并充分征求本地纪检、综治、计生、安监、信访等有关部门意见。形成综合意见在2015年6月26号前报镇党委。
2.组织考察,确定表彰对象。镇党委将对各类候选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候选推荐对象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新一轮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社区共建、改革发展方面,在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
三、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按照要求,把推荐表彰先进典型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深化“三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2.严格推荐标准。各党支部要按照推荐表彰对象的条件,认真把关,好中选优,真正推荐出工作业绩突出、基层群众广泛认可的先进典型。
3.突出群众参与。这次推荐表彰先进典型,以基层党员、干部和党支部为主体。要始终注意突出群众性,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推荐工作的覆盖面,使整个推荐过程成为群众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4.加大宣传力度。各党支部要把推荐表彰过程作为党员干部群众受教育的过程,大力宣传推荐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扩大推荐表彰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要组织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他们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中共敖城镇委员会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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