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城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及村组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工作作风,确保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干部上下班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00,下午5:30。
2、干部上下班必须亲自到办公室签到,超过十分钟上班视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视为早退。上班期间,要进行不定期查岗,无正当理由不在岗者视为旷工。考勤结果由办公室月底汇总后报主管领导签字,签字后交书记或镇长审核签字,并于下月一日进行公示。
3、干部下镇由镇党委、政府或部门领导统一安排,上午必须到办公室签到,并填写去向登记表,下午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与办公室负责考勤的人员说明。
4、干部到县以上开会、出差,由办公室做好登记,对直接通知本人的,本人应将开会通知告知办公室,核实后再登记。
5、轮流值班(含节假日),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旷工。带班领导要负责值班干部考勤并于次日上午将考勤情况签字后报办公室存档,无故不到者视为旷工,值班人员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值班不到岗,造成后果将追究责任。
6、干部因事、因病请假须书面请假,无假条视为旷工。副科以下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 1 天由书记或镇长批准。副科级干部请假由书记批准。经领导签字后的请假条由请假人交办公室保管,假满后到办公室登记销假。遇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与领导请假的,可电话联系,并委托他人代写请假条、履行审批手续后交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7、办公室每日要做好干部去向登记,请销假登记,月底同考勤表对照汇总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经书记或镇长签字后送财政所。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享受当月补贴。
①月累计请假超过7天;
②月旷工1天以上;
③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享受 工作津贴。
①年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
②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
③年累计迟到早退12次以上。
10、婚假、产假按有关文件执行。
二、学习制度
1、干部学习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具体安排,有计划地开展学习。每半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安排不少于2小时。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上级文件、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典型经验等。每次学习时,干部要认真做好笔记,办公室做好考勤记录。
2、提倡自学。要求一般干部每人每年至少写出四篇学习心得体会,一篇读书调研文章,并将文章交办公室。办公室每年要将评选出的优秀文章定期在会议室专栏内张贴交流。
三、工作制度
1、全体干部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令必行,禁必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兢兢业业抓好各自所分管的工作,当好主要领导的参谋助手。
2、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每半年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一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加强团结,促进工作。生活会召开前应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各参会人员并邀请党代表、人民代表、群众代表列席会议,会后由办公室整理会议记录并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3、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主要讨论和决定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并严守保密制度。
4、党委扩大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主要讨论和决定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工作。党委书记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有关人员可列席参加。每次党委扩大会议后,一般要由办公室整理出会议纪要。
5、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底写出下个月工作计划交办公室。每月初,由书记或镇长对上个月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个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6、每季末召开一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会议。党委书记或镇长主持,部门负责人汇报上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季度工作计划,分管领导简要总结并部署下一季度工作。
7、每半年召开一次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参加总结会。由村书记或包村干部汇报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镇主要领导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8、全体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调查研究,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9、半年和年终各部门和个人均要写出部门和个人的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办公室。
四、财务管理制度
1、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全镇财务、财产管理工作,严格财经纪律,履行好审批手续,严禁弄虚作假,每月底要如实书面向书记和镇长汇报本月的财政情况,每半年写出一份财政状况分析材料,在党委会上进行通报。
2、全镇各项预算内、外资金全部归财政所统一管理。财政所要管理使用好票据。
3、财政所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严禁截留、挪用公款,对违反规定或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4、全镇日常各项开支,主要包括招待费、电话费、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打印费、修缮购置费、补助费等均必须严格按照先申请后审批的程序列支。开支的票据必须简要标明开支的内容,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要签字。全镇重大开支和重要财产的处理必须由党委书记和镇长协商并经党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重大开支由书记、镇长共同签字后报销。
5、部门的各项财务开支,由主管领导和镇长共同签字。
6、干部因公借款,要填写借款单,经镇长批准后方可借款,事后一周内报帐,否则不予报销。无特殊情况,不得因私借款。
7、财政所要对全镇财产登记造册,如发现丢失由管理人员和使用者赔偿。如需移交他人使用,由财政所负责监交并做好登记。对机关办公用品要严格管理,杜绝浪费。
五、宾客招待制度
1、上级或部门来客一般在镇食堂就餐,由负责接待的领导到办公室填写来客接待登记单,由办公室通知食堂安排。特殊情况需在外就餐的须向书记或镇长请示,经批准后可在外就餐,但须做到当日结帐,一周内报销。
2、招待标准应尽量坚持热情、节俭、不浪费的原则,避免一客多陪和客少桌多现象。
六、卫生制度
1、各办公室、食堂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窗明几净、用品摆放整齐美观。
2、每周搞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
3、所有摩托车辆要停放在指定地点,杂物、垃圾不得乱扔乱倒。
4、办公室每月组织检查评比一次。
八、值班制度
1、干部值班采用轮流制。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要根据批准权限提前请假,可提前或推后安排值班。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2、值班人员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履行好交接班手续,有事离岗要向带班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接替人员。
3、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对来电、传真、来访要如实登记在相关记录上,需送交部门办理的要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4、值班人员要做好来信来访接待机关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遇到自然灾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凡在值班期间因疏忽发生丢失办公用品、损坏公物的,要照价赔偿。
5、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因不负责任,擅自离岗,延误工作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值班时间:每天下午5:30至次日上午8:30,双休日、节假日昼夜连值。
九、工作纪律
1、全镇干部要坚持日常文明礼貌用语,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不得激化矛盾。
2、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要坚守各自岗位。
3、要大力倡导爱岗敬业、爱镇如家的良好风尚,不得参与有损个人形象和全镇形象的违法乱纪活动。
本制度从二0一四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
中共敖城镇委员会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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