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发〔2013〕26号
关于周云喜同志任职的批复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根据洪同村支部、村委申请,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聘用周云喜同志为洪同村调解员。
特此批复。
中共阜田镇委员会
阜田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