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根据吉水县政府安排部署和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征缴工作的时间安排,为切实做好我镇2013年度新农保征缴工作,确保征缴工作的顺利结束,使好事做好,实事办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作如下通知:
一、 提高思想认识
新农保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民生工程。各村(居)委会要坚持“以民为本,民生至上”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新农保征缴工作当作目前一项主要中心工作来抓,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应保尽保。
二、 明确政策规定
1、征缴对象。2013年度新农保征缴对象为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至1953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年满16周岁的本镇户籍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除外)。
2、征缴时间。2013年度新农保扫尾工作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征缴任务及已完成情况见附表。
3、征缴标准。农业户籍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城镇户籍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其中缴费100元的政府补贴30元;缴费200元的政府补贴35元;缴费300元的政府补贴40元;缴费400元的政府补贴45元;缴费500元及以上的政府补贴50元以此类推。
三、切实加强领导
为做好2013年度新农保征缴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长负总责,镇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应的各村(居)委会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村(居)主任负责,协管员具体负责,确保按时完成征缴任务。
四、做好几点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新农保的目的、意义,使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村(居)至少要在人员集中、醒目的地方张贴二幅标语,每个自然村至少要张贴一幅标语。
2、把握进账时间。每周四上午为进账时间。村级收集的养老保险基金在当周内必须存入财政指定账号,同时将所开具的发票和银行回单交至劳保所核对,保证开具发票和所交金额一致。
3、完善手续做好台账。中断缴费的人员不能享有基础养老金,所以到龄享受待遇人员中有中断缴费的,要补足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才能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因此台账资料非常重要。各村(居)协管员务必要做好征缴的台账,做到人、钱、帐相符。镇劳保所要及时记账、对账,不能出现半点差错,使好事做好。
盘谷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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