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参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有序管理,社保局决定开展一年一度参保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认证范围:凡在社保局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且在2012年12月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都要参加认证。
二、认证时间:从2013年4月1日起到4月10日止,居住在本镇范围内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在这个时间内完成,逾期未认证的,从5月份停发养老金由自己负责。
三、认证时由退休人员本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退休证、养老金存折、现居住地点、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前来盘谷镇老干部办公室认证。
四、在枫江邮政领养老金的要换折子,改为盘谷信用社领取,便于由县联社直接打到各人折子上。
五、认证时要在退休证上加盖年审章,本人亲自签名,本人不在家的要尽快找回来,不得他人代办,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才能生效。
特此通知
盘谷镇老干部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