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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堤防洪抢险预案
作者: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3-7-4 编辑:吉水县盘谷镇 录入:吉水县盘谷镇 浏览次数:
 

一、指挥机构及分工

根据县制订的同江堤抢险预案,成立盘谷指挥小组:

  长:叶太 副组长:唐小兵

联系电话:3466018

下面相应成立指挥通汛医疗救护后勤保障转移安置和保卫抢险5个专门小组,并将堤段分解到相关村委,落实包干责任制(具体名单见盘府发20138号文件)。

指挥通讯组  组长:唐小兵

            组员:罗  耀 李红英

职责:负责整个抗洪抢险的指挥调度,保障各种信息的畅通。

医疗救护组  组长:郭志刚

            组员:刘娜娜  曾志祥  彭艳群 

卫生院医务人员

职责:负责受灾群众医疗救护,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医疗保障

转移安置组  组长:吴卓

            组员:曾传通  刘 翔  周智华  周国业

                  李敏华

职责: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确定安置人数和地点。

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凤明

               组员:曾树根  王贱根  曾志庆

职责:负责抢险物质供应,抢险工作的后勤供给工作。

保卫抢险组  组长:张旭东  副组长:京三水

组员:肖小星  周海平  李长保  彭水明  曾永青  李 凌 刘利民  王海军  周长根

职责:负责组织各抢险队伍的工作安排,发持险情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除险工作。

二、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1)由人武部组织130名基干民兵,组成防汛抢险应急分队。由镇人武部部长兼任防汛抢险应急分队队长。一旦出现险情,即自带抢险工具,奔赴险段投入抢险。

2)组织1000名强壮劳力,由指挥小组正、副组长带队,当水位进入警戒线后,就地待命,自备防汛抢险工具,按需要分批调用。

3)从本镇复退军人中逃选30名既有防汛抗洪抢险经验,又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组成特殊战斗队,随时准备抢堵圩堤决口。

4)进行全民动员,各镇直单位、厂矿企业,将年轻力壮人员组织起来,组成防洪抢险后备军,以备特殊情况下调用。

2、物质保障

各相关村委按镇政府下达到的防汛物质任务数备足、备完,任务数具体见附表。

3、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完备的报警通信系统,确保汛期通信联络畅通,建立和完善水位登记、统计、上报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信息,按要求上报主管部门。

4、抢险与救援保障

受洪水威胁的各镇直单位及相关村委均要组建防汛应急救生队伍,准备必要的物质器材。防汛应急救生队伍由基干民兵等组成,负责各类工程,房屋建筑、交通干线报抢险、抢修,以及人员救护等,负责重点目标的抗洪抢险和遇险群众的紧急转移救助工作。

5、供电与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输送电设备安全和抗洪抢险期间的供电保障。交通部门负责抗洪抢险物质的运输及车辆、船只的调用。

6、治安与医疗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各医疗单位进行伤员救治和灾区防疫。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抗洪抢险期间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特别管制。

三、抢险措施

1、当赣江西沙埠(下同)水位达到43.5米高程时,沿赣江、同江各村即进入紧急状态。

2、当水位达到45米高程时,镇主要领导立即带领镇机关干部和沿江村干部昼夜值班,到堤上巡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逐级上报并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作出应急处理。

3、当水位达到46米高程时,抢险船只装满块石和防汛抢险应急小分队队员守护在河堤沿岸,随时准备紧急抢险,采取措施安转移46米以下高程的群众、大牲畜、粮食、物质至安全地带,并就近、就地妥善安置。

4、当水位超过46.5米高程时,我镇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开闸进水的各项准备工作。

5当可能发生堤防决口或漫堤时,立即发出紧急警报,动员群众抢救淹沿区内人、财、物、并迅速安全转移。

四、转移安置措

当发生险情接到转移命令后,各转移点按以下方案安排安置转移人员。

1、客坊村小组、下客坊村小组安置点谌溪小学,在小学食堂解决吃饭问题。

2、谷村受灾村群众转移安置地点为盘谷中学和中心小学,在两所学校食堂做饭解决用吃 饭问题。

3、菜园、小江、杨家边三村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地点为杨家边小学、岭口小学,在两所小学食堂做饭吃。

五、纪律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加防洪抢险的人员,务必恪尽职守,严格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大汛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2、防洪抢险,必须坚持统一指挥,集中领导,分级负责原则,要切实落实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技术人员负技术责的防汛责任制,既明确分工,又相互配合。

3、坚持团结抗洪,协同作战,局部服从全局,各村搞好各分工堤段之间衔接配合,以防汛抢险大局为重,不允许扯皮推诿。

4、各类涵闸及难工险段指定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发现险情积极抢险并立即上报;汛期紧急情况下,涵闸关启必须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批准。

5、防洪抢险中,一切人力、物力、交通工具等,必须服从防洪调度指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

6、一旦发现突发性险情,决口、漫堤或被洪水包围等紧急情况,在场党员、团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抢险救灾,不准临阵脱逃。

7、加强防洪抢险斗争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对破坏水利设施、贪污、盗窃防汛物质等犯罪行为,要严加惩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盘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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