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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谷镇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作者: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3-7-4 编辑:吉水县盘谷镇 录入:吉水县盘谷镇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全县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农村清洁工程与新农村建设、高速公路及省县道沿线的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以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为重点,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目标,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推进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确保农村环境优美,卫生清洁。  

二、目标任务  

2013年起,重点在谷村集镇、文明新村及高速公路、省县道沿线的行政村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逐步改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条件。同时在全镇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建立长效清扫保洁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五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设施、有经费、有考核)目标。到2015年底,在全镇建立比较完善的环卫基础设施,使环卫人员配备满足实际工作需要,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村民文明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公共秩序明显好转,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的目标,使我镇广大农村成为整洁美丽的生态宜居之地。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镇负责修建垃圾中转处理站,负责全镇垃圾的处理。各村(居)委会因地制宜,负责建设必要的环卫基础设施,配备环卫保洁人员,满足本村环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需要。要求生活垃圾收集池和垃圾桶的布点,根据人口密度及房屋布局,每个自然村至少建14个垃圾收集池(垃圾池的大小以至少能容纳三个月以上垃圾量建设),每家每户配备一个垃圾桶;每个村(居)委会配备12名保洁员,负责辖区主干线及关键部位的清洁卫生及垃圾分类,人力垃圾收集车及清扫工具按实有保洁人员配备。保洁员管理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居)委会各自负责管理聘任、考核、分工调配。

(二)强化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理顺镇村两级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完善镇、村两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网络,健全村容环境督查考核机制。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村容环境管理职责,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农村清洁工程。各相关部门要整合农村建设相关项目,统筹实施农村改水改厕、村庄道路硬化绿化、民居建筑整饰改造、民居房前屋后平整绿化、农村节能推广、污水治理等项目,捆绑实施,树立典型。  

(三)突出抓好环境集中整治。谷村集镇、文明新村和高速公路、省县道沿线的村(居)委会,要突出清理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摆乱占、乱搭乱建等“四乱”现象,加强村(居)委会主干道和重点区域路段环境管理,逐步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高尚的生活习惯。定期组织开展卫生死角、病媒孳生地治理活动,要以清洁工程的实施为契机,加大村容环境管理,确保村容整洁、环境优美。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谷村集镇及文明新村。要求环境卫生设施完善,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主要道路、沟渠、店面、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洁。具体要求:(1)主要道路路面硬化、整洁,路边无垃圾杂物堆放。(2)沟渠及周边无垃圾、无动物尸体及漂浮杂物。(3)沟、渠完好通畅,无垃圾淤泥,无臭味。(4)房前屋后柴禾、杂物堆放整齐,禽畜圈养。(5)谷村集镇及文明新村无露天粪缸(坑)和简易厕所,建有数量足够的公厕,设备完好,并有专人管理,新建房屋有卫生厕所。(6)店面内摆放整齐,门前无垃圾。单位等公共办事机构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

 (二)高速公路、省县道沿线。各村负责组建本辖区路段卫生保洁队伍,落实卫生清洁巡查制度,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日常记录档案。具体要求:(1)主干道保持整洁、路面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堆积物。(2)沿线垃圾及时收集和清运,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3)沿线可视范围内无新的违章建筑物,无简陋厕所。

 (三)村庄。要求各村从低保户或家庭困难人员中聘用专(兼)职保洁员12名,建立卫生保洁制度,有环境卫生方面内容的村规民约,有垃圾箱(桶)和垃圾收集池。保洁员负责辖区内主干线及关键部位的清洁卫生及垃圾分类。具体要求:(1)村主次干道平整,路面及路两边无垃圾、粪土、杂物堆放,主干道两侧无简易厕所,新建农房有卫生厕所。(2)农户房屋四周、厨房、卫生间整洁卫生,柴禾、杂物堆放整齐,家畜圈养。(3)河、塘及周边无垃圾、无动物尸体及漂浮杂物,沟、渠完好通畅,无垃圾淤泥,无臭味。(4)村内配置的垃圾桶(池)数量能满足实际需要,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并处理。

 五、实施方法

 (一)责任划分。加强责任分解,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农村清洁工程完成情况纳入镇年度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作责任划分如下:

 镇政府:负责全镇农村清洁工程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工作,指导各村(居)搞好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建立垃圾中转处理站,处理各村(居)上运的垃圾;安排专项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负责宣传、发动群众参加清洁工程。

 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农村清洁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垃圾池,将各村(居)民产生的垃圾进行定时定点集中收集,并对可以就地填埋、可以实施生态处置的垃圾实施就地处置,其它的垃圾运至镇垃圾中转处理站;负责指导村(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处置;负责组建村级清洁队伍;负责制订、实施本级有关清洁工作的制度;负责宣传、发动群众参加清洁工程。

 村(居)民:落实本户“门前三包”责任制(“一包”门前村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负责庭院整治和绿化,使庭院整洁卫生,物料堆放整齐,窗明几净,厨房、厕所清洁卫生,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完备,控制“四害”密度不超标,家禽、家畜圈养。要养成村(居)民家庭垃圾入桶、集中堆放在村(居)垃圾池内的习惯,增强环保意识。

 镇直各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镇办公室:负责全镇农村清洁工程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做好汇总、统计等相关工作,了解掌握全镇情况;组织、参与考评,负责宣传报道,典型推介。

 镇财政所、农经站:负责筹集、管理、下拨项目资金。

 镇农技、畜医、水管、林管站和卫生院:积极控制面源污染;推广健康养殖,规范庭院养殖;负责指导、协调农村绿化工作;负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河渠清淤、飘浮物清理。

 镇中、小学:负责学校校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治理,加强学生垃圾分类知识和文明素质教育。

镇国土、规划所:负责规范各村(居)辖区内主干道沿线房屋建设,严格执法,禁止乱搭乱建现象。

 (二)集中清除和清运积存垃圾。各村(居)每半个月组织群众开展一次农村清洁卫生专项大扫除,由各村(居)组织力量集中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河塘沟渠的漂浮物,确保门前屋后的清洁卫生及村内公共场所和卫生死角的保洁。根据各自垃圾量,每半个月至少收集清运一次垃圾至镇垃圾中转处理站。

  (三)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在集中对积存垃圾清理的基础上,各村(居)要加强完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运行制度,集镇街道、商铺等重要公共区域要配足垃圾收集桶,规范垃圾清扫、收集、清运管理制度;主干道沿线要制定卫生保洁具体标准,明确具体的责任制度,实行卫生保洁实绩与保洁人员工资报酬挂钩;各村(居)要配有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并将污水排放、垃圾清扫等卫生保洁的具体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奖惩制度,定期公示。

 (四)建立督查考评制度。建立“镇查村、村查户”的“联查”制度。开展“一月一督查,每季一评比,一年一考评”的督查考评活动。由镇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负责考评,检查考评的结果,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镇财政所、农经站、农技站、兽医站、水管站、林管站、卫生院、国土所、规划所、中小学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主任为主要成员,下设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处理日常工作。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扎实开展工作,推动农村清洁工程在我镇顺利实施。  

   (二)落实资金保障。农村清洁工程实行“分级负责”的筹资方式,按照“政府引导、村级为主、群众自筹”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镇财政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工程,负责建设垃圾中转处理站及垃圾处理。各村(居)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垃圾池建设、垃圾的清运和村(居)民垃圾桶配备。为保障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落实,按照各村(居)人口数量收取一定的农村清洁工程保证金,年终根据考评情况,合格的全额退还,不合格的依工作完成情况按比例扣除。

(三)落实工作责任。根据责任划分,镇、村(居)、村(居)民及相关部门各自负责抓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加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制度,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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