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府发〔2013〕42号
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吉水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水县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13]265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全面掌握我镇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更好地利用劳动力资源服务本地经济,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深入调查,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为建立高效的招工帮扶机制,搭建快捷的用工服务平台,引导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奠定基础,为我县招工招商工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胜生(镇长)
副组长:周文全(副镇长)、周玲平(副镇长)
成 员:陈其狮、刘会通、汤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劳动保障所,对调查工作进行日常业务指导。
三、调查的对象、形式、内容
(一)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全镇区域内的农村户籍人员,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劳动力。
(二)调查的方式、内容,时间
本次调查将采取全面普查方式,由村、组干部入户进行调查,以自然村为基本单位,一户一表进行造册登记。
调查内容为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转移就业情况、就业创业愿望、劳动力结构状况、技能培训情况、收入情况等。
时间安排方面,整个调查工作分为普查阶段和信息汇总阶段,调查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所有调查资料应及时上交。
四、调查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
各村调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农户家中,对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逐户逐人进行登记,对全家长期外出的农户,要通过其亲戚或朋友了解掌握其情况,由普查员认真填写《江西省行政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登记表》,确保调查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加强协调,认真验收
各村要严格按照本次调查的统一口径,不得擅自更改。在调查过程中对统计指标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调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及时对各村填报的普查数据进行验收,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从事工种、联系电话、就业所在地等准确率要达到95%以上。
(三)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各村要根据普查的资料,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资料库,且每年的1、2、3月份和第2、3、4季度的季末要开展一次劳动力资源异动调查,填写《江西省行政村劳动力资源异动情况登记表》,并不断更新数据。
五、工作奖惩
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是做好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遵循“分类调查、住户必访、不重不漏、精心录入、对比复查、确保无误”的原则,保证调查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确保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做好、做实。
对调查数据全面、真实、准确,且经县验收合格率在80%以上的村将按调查人数给予人均1元的标准补助,否则不予补助,并在村级招工培训年终考评中进行扣分处理。
金滩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