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滩镇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金滩镇网站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金滩镇信息发布管理小组,党委书记京海华、镇长陈胜生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统战员肖金萍、文书王芳萍、打字员邓芳为成员,负责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
二、金滩镇设立专职信息员,由王芳萍具体负责金滩镇信息的采集、发布及县镇网站信息的上报。信息员对采集到的信息要认真筛选、分类、加工、处理;编辑信息要做到实事求是、主题鲜明、格式规范、文字通顺、用语准确、言简意赅;信息员要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规定,严防虚假信息、涉密信息上传,确保报送信息的质量和安全。
三、转载、引用信息仅限于党报党刊(人民日报、江西日报、吉安日报)、中省市官方网站(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非党报党刊及官方网站信息一律禁止援引。
四、管理小组对上网信息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以确保上网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杜绝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五、信息发布坚持“专人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各部门提交的信息经分管领导校审签字后交由信息发布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网站上网发布。未经审签的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
五、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的传递及更新统一由金滩镇网络信息员管理。
六、网站增添、更换设备及网站建设的费用由管理小组负责协调解决。
七、该制度从2013年2月20日起施行。
金滩镇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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