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滩镇文印管理制度
收文按启封、登记、拟办、批办、传阅、督办、归档程序进行;行文按拟稿、审核、签发、打印、校对、付印程序进行,手续不完备党政办不予办理。文件签发后,应提前2天交付打印,有时效性的文件应及时交付打印,文件打印要按行文格式进行规范。要降低文件、资料打印、复印量,非必需下发、上报、传阅资料一般不予打印、复印,不得私自外出打印、复印文件、资料,否则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