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刻吸取吉林“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力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深入推进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2013 年8 月30日起至10月15日止,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决战五十天活动。现将《八都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请认真贯彻执行。
八都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30日
八都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刻吸取吉林“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力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深入推进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2013 年8 月30日起至10 月15 日止,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决战五十天活动。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攻坚决战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镇深刻吸取吉林“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赣府厅明〔2013〕67 号)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全力以赴,彻底清剿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组织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在前期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按照9月底全部完成单位自查自纠的既定工作目标,组织、督促社会单位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所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社会和单位职工群众监督;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增强消防安全提示效果;“实名”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自查自纠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全力落实全覆盖排查整治要求。要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发动村(居)委会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所有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发动综治办、安监站、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排查。确保完成9月底前所有单位全部排查一遍的工作任务。同时,要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2013 〕15 号)要求,全力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职责。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每月20日前定期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排查整治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的单位名称以及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三)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切实“整改一批、处罚一批,查封一批、关停一批”,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落实检查执法责任,确保检查一家、整改一家、合格一家。同时,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常态化、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针对当前气候特点,积极协调当地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及时发布消防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夏季防火安全,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要加大媒体公益宣传力度,在利用电台、电视台每天定期播出消防公益公告,并及时公布有关火灾事故信息,以案说法,努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利用新学期开学之机,联合中学、小学开展好“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和逃生疏散演练等活动,要通过组织学生参观消防站、观看火场逃生自救知识宣传片、消防安全知识展示等形式,把宣传阵地延伸到学校的入学前教育,引导师生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切实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三、方法措施
(一)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自查坚持做到“八个必查”。活动期间,自查自纠必须坚持做到“八个必查”: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必查单位消防组织、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健全并落实;必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必查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必查自动消防设施以及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必查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是否落实;必查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必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扎实开展“两节”消防安全检查。中秋节、国庆节前夕及节日期间,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派出所要针对火灾高发时段、高发部位,以及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错时检查,严防夜间及节假日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消防监督执法一律执行“七个坚决”。对排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实行“七个坚决”;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坚决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建筑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坚决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以及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临时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坚决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法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坚决依法从重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标准更高、力度更强、声势更大的要求,切实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安全生产总体部署、检查和考评之中,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并在人员、经费、物资等方面予以必要保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9月12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实行实名制排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的单位、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督促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和场所,必须责令单位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善于总结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大力夯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基础,从制度设计上优化现有监管资源,最大限度发挥部门合力,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社会化格局。
(四)强化调度指挥。要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单位、部门和岗位,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统一调度和指挥,建立定期考核、通报、讲评和督导督办等制度,将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与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研判分析工作进度和安全形势,准确掌握基层工作情况,强力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不落实、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派出督导组检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10 月份,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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