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勤 管 理 制 度
1、原则上保证机关工作人员一人一间卧室,在圩镇有住房和工作岗位不在机关的,不安排卧室。
2、政府所有公物实行登记造册、建卡,明确专人管理,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政府每年开展一次公物清理,干部职工休息室内的公物必须履行借用手续,不需用的退回集中保管,长期占用公物又未履行借用手续的,按侵占论处。
3、电费统一装表计量,实行分户管理。在机关居住的干部每人每月核销15度照明用电。
4、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各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熄,人走火灭。机关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党政办分管后勤的人员要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防范于未然,若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严肃追究其责任。
5、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会议室、楼梯、走道、厕所及办公楼周围的清洁卫生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各办公室的清洁卫生由其自行负责,党政办要随时进行检查,搞好跟踪督促。
6、加强政府食堂管理,搞好后勤服务。政府食堂由党政办指定专人管理,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保证干部职工按时就餐和餐饮质量,并为各办公室、会议室及干部职工提供开水。后勤管理人员和炊事员必须搞好食堂内外的清洁卫生,食堂用水、各类食品和采购物资要绝对保证无毒、无污染、无霉变,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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