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都镇机关及镇村干部培训制度
一、指导思想:镇机关及村干部培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加快发展、富民强镇服务。
二、培训要求:镇机关及村全体干部均应接受培训。年龄在45岁以下的领导班子成员都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一是初任培训,在试用期内进行。凡新任和现任的党政副职干部进行一次任职、任期培训,做好镇后备干部的培训工作。二是专门业务培训,培训时间和方式视工作需要确定。三是更新知识培训,以增新、补充、拓宽机关知识为目的的培训。
三、培训时间:县委组织部安排的规范化培训外,镇机关安排的培训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7天。
四、组织管理:镇机关及村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由镇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负责实施和管理。主要拟定培训计划和内容,组织实施、监督、考核、验收,并将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主要依据。
五、镇机关及村干部除应按以上规定参加本级组织培训外,还应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