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卫生大清扫活动的通知,推动圩镇环境卫生的好转,密切干群关系,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圩镇开展卫生大清扫活动,并在圩镇划分卫生责任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圩镇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原则
1、坚持小调整大稳定的原则。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院内的卫生。
3、与单位人员数量相结合的原则。人员较多的单位,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范围相应较大。
4、就近原则。卫生责任区原则划分在距本单位较近的地段。
5、共同参与原则。以干部职工带头示范,亲力亲为,感染和带动全社会共同爱护环境卫生。
二、圩镇卫生责任区的管理要求
1、建立定期清扫制度:每周星期二下午3:00,各单位组织所有干部职工彻底打扫一次卫生责任区。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卫生责任区管理,保持好责任区的卫生环境,并在2013年2月26日前将分管领导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镇政府,联系人:钟美霞(手机:18770697859)。
学校的卫生责任区由校领导和教师负责清扫,学生只对校内卫生进行清扫。
3、明确责任区卫生要求:全面落实门前三包,有人员定期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地面干净,栏杆和墙面要清洗。各单位院内要保持干净整洁,门口要干净有序。
三、圩镇卫生责任区的督查和评比
镇政府组织干部职工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各村(居)委会执行卫生责任区制度及开展卫生清扫活动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每月组织一次卫生责任区评比活动,评比结果每月通报一次,
城管队负责统一制作各单位责任区指示牌,并安排环卫工人积极配合卫生责任区清扫工作。
四、立说立行,全面行动
1、为进一步提升圩镇形象,镇党委、政府决定在2013年2月26日开展全镇卫生责任区大清扫活动,做到圩镇全覆盖,各镇直单位、村(居)委会要按照镇党委、政府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彻底打扫卫生责任区,以后每星期二下午3:00组织一次打扫,与县城卫生大清扫活动同步开展。
2、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参加本机关所在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工作。
附件:各单位、村(居)委会责任区划分表
八都镇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4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