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对象是:村委会主任或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进行离任审计,对已完成换届的村每年必须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2、 审计内容是:(1)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任期内村(居)民人均收入情况;村(居)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集体债权债务变动情况;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2)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等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3)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a、集体资产处置。b、债权、债务管理。c、土地发包、承包。d、专项资金管理。e、财务公开。f、其他需要审计的问题和群众要求审计的问题。
3、 审计的实施办法: 审计由各镇党委负责组织领导,镇农经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审计查出的问题,将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做出审计决定,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处理。涉及村干部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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