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春节、“两会”期间维稳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反映速度和综合协调处置水平,有序、有力、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不稳定因素,根据上级要求和《吉水县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迅速”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全镇范围内的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建立应急长效机制。
2、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
3、完善应急保障工作。
四、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为了便于协调和领导处置突发事件,镇成立春节、“两会”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徐文涛任组长,镇长邱会保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李丽花、维稳信息员邓春燕、派出所长罗文刚任副组长,邹木生、刘辰昱、曾正亮各站所负责人以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丽花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建立和制定预防、处置全镇突发事件工作方案,督查、指导、协调开展相关工作,收集报送有关信息,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2、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为:3401478。
3、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值班室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五、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
1、信息报告范围: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范围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类,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建立村委会信息报送员网络:各村、各单位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各村委会有应急电话、信息报送员及应急联络方式。
3、信息报告程序:村委会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镇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室(15分钟内)——上报镇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县政府值班室。
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向“110”报警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
5、信息收集:主要来源于基层公安派出所、村治保会、所属站(点)工作人员工作时发现的动态和收集到的信息。
六、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步骤
1、镇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派出所、镇卫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2、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保现场处置情况等。
3、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临时处置措施。
4、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
5、设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规定保护范围等。
6、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助开展应急处置至事件处置完毕。
七、镇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
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机构的作用。
1、预测、预警
(1)信息监测与报告。各村、有关部门应综合分析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平台。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村、各部门应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 预警和报警。镇应急办接到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后,利用科学的预测预警手段进行信息研判,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立即将预警信息报告给镇应急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2、应急响应
(1)应急办应急响应职责
镇应急办履行下列应急响应职责:
①接警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县政府值班室报告,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应急工作规模,迅速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②对本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③对镇域在应急处置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汇报,请求予以援助;
(2)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事发地的基层党组织要立即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拨打报警电话,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
镇应急办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相关应急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对于比较集中、固定的事发现场,已造成人员伤亡或对公众生命健康直接造成严惩威胁的,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专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在应急救援现场,进入现场的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都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或专项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现场指挥部或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情况制订现场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主要应急措施
①划定警戒线,对交通进行管制;
②紧急疏散现场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
③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监测和控制,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发生;
④抢修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设施;
⑤安置灾民,保证基本生活;
⑥实行24小时巡逻,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⑦保护现场,由有关部门或机构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及损失核定
⑧采取法律、法规和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措施。
(3)指挥与协调。
①应急领导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应急办全面负责全镇应急工作,必要时设立指挥部,指挥场所设在镇应急办公室或指定场所。
②现场指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现场均应开设现场指挥部,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其他部门协助;镇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
(4)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程序要求,经上级批准,宣布解除灾情,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各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3、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①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济援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②所在村及各灾害分管领导要会同相关单位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以便向社会公布。
(2)调查和总结。
镇应急办要做好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分析评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
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八、责任和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的;
4、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中共双村镇委员会
双村镇人民政府
2014年元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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