醪桥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规划流程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调查年度为2013年。普查工作从2012年开始筹备,计划2015年完成全部工作任务。主要工作项目完成时间计划安排如下: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12月)
(1)组建机构,落实经费(2012年12月-2013年7月)
起草并协调下发《醪桥镇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编制经济普查经费预算;组建镇、村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经济普查工作计划、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分工、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2)制定方案,开展试点(2013年2-9月)
研究制定醪桥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县级综合试点方案并组织开展普查综合试点;研制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
(3)宣传动员,组织培训(2013年5-12月)
制定醪桥镇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规划;召开全镇经济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全镇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开展全镇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12月);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全镇经济普查评比表彰办法。
(4)划区绘图,单位核查(2013年6-12月)
进行全镇普查区地图的划分、电子化和普查区划代码的编制;PDA使用过程中与业务相关的地图分切、安装和指导;结合工商、税务等部门情况收集整理资料,编制单位核查底册。
二、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2014年1-7月)
(1)普查登记(2014年1-5月)
进行普查登记和查遗补漏。
(2)数据处理(2014年1-5月)
普查数据审核、数据处理。
(3)数据上报(2014年2-5月)
数据上报、数据验收。
(4)质量抽查(2014年6-7月)
进行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
(5)数据汇总和质量评估(2014年6-9月)
数据汇总,并对汇总资料进行审核、评估。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12月)
(3)总结表彰(2014年12月)
进行经济普查工作和业务总结;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先进评选;召开全镇经济普查总结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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