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我镇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转变作风、提高效能、阳光操作、利民便民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 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干部作风。
书记镇长带头,全镇领导干部坚决做到不公款吃喝,不参与赌博,不公车私用,不收受红包,不以权谋私。凡违反“八项规定”者,全镇通报批评,扣除年终奖励,取消评优资格,能给予纪律处分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上报上级部门。
机关全体干部及各镇直单位干部须按时上下班,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规者全镇通报批评,并处以500元及以上罚款。
严肃会风会纪,各级干部须准时参加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会、迟到、早退,有事须会前向主要领导请假。会议中认真笔记,手机关闭或设置静音,不得在会场拨打、接听电话,违反者全镇通报批评,超过3次取消个人评优资格,所在单位或村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二、提高工作效能,推进依法行政。
全镇各级干部、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作事项,不得拒不处理或拖延办理,不得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各单位须加强对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大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影响整体工作推进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瞒报、错报或有意误导群众的,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取得群众的谅解。
三、 完善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各单位间的联系沟通,保证群众申请事项在最短时间内批复。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避免群众反复跑的情况发生。健全中心考勤制度,实现逢圩日与非逢圩日全员到岗。对群众反映工作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冷漠的,全镇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
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书记镇长做到不插手、不打招呼,切实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禁止暗箱操作,招投标项目全程进行公示。政府采购须经上级部门同意,各村的政府采购须报镇政府审批,接受群众监督。
四、 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实现重大村务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民主决策。全镇各单位、村(居)委会须每月向公众张榜公示政务、财务和重大事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坚决整治各村级干部不为民办事、腐败奢靡的作风,杜绝村干部“吃拿卡要”行为。在镇政府设立投诉信箱,全镇村民可无记名反映发现的违规现象,镇纪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严肃调查处理,严重者撤职并上报上级部门。
监督举报电话:0796-33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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