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2013年全镇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纪委要求,经镇党委、政府讨论,现将我镇贯彻落实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意见(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和责任人)。
一、认真学习遵守党章,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定党员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镇纪委、镇党委办、镇政府办)。
2、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做到党章规定什么就坚决维护什么、党章禁止什么就坚决纠正什么,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上级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镇纪委、镇党委办、镇政府办)。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相关责任,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镇纪委、镇党委办、镇政府办)。
4、开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三农”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镇纪委、镇党委办、镇政府办、财政所、农技站、规划所、土管所、民政所、水管站、林业工作站)
5、加强组织协调,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镇纪委、镇党委办、镇政府办、财政所、司法所)。
6、扎实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全县的工作部署,今年在镇直单位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制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镇纪委、镇党委办、镇政府办)。
7、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镇职能部门发挥好监管作用、落实好监管责任。(镇纪委、镇党委办、镇政府办)。
二、加强作风建设,营造凝心集力、奋力赶超的良好环境
8、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镇党委具体规定,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具体办法,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每年年底前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镇党委(镇党委、镇纪委、镇政府)。
9、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镇党委具体规定,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集聚推进吉水振兴发展的正能量。(镇党委、镇纪委、镇政府)。
10、把监督执行中央和县委、镇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相关纪律处分规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强明察暗访,强化日常性监督检查。将干部作风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范围。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典型问题在全镇公开曝光。(镇纪委、镇党政办、农技站、财政所)。
11、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推行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镇党委、政府、财政所、镇纪委)。
1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坚持“三定”、“四不准”接待原则和执行“三个从严”公务接待纪律。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从今年开始,逐步实现村级公务接待经费公开。(镇纪委、财政所、农技站)
13、牢记党的宗旨,不以权谋私、不以权枉法、不侵占群众利益;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镇纪委)
14、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8个禁止、52个不准”,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企业和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镇纪委、镇党政办)
15、严格控制、清理和切实减少会议和文件。(镇党委、政府)
16、开展村级、镇直单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抽查核实工作。(镇纪委、镇党政办)
17、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镇纪委、镇党政办)
18、认真治理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镇纪委、农技站、民政所、水管所、林业工作站、财政所、规划所、镇移民工作组)
19、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镇纪委、卫生院、农技站、工商所、派出所、安监站)
20、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镇纪委、安监站、派出所、司法所)
21、纠正涉法涉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镇纪委)
22、开展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农技站)
23、集中治理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镇纪委)
24、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镇党政办、镇纪委)
25、加大对影响发展环境的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治力度。强化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提升“有事请找我,我为你服务”工作理念,探索构建“马上就办”工作体系。加强对各村各部门单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情况的各项督查,严格落实“六个不准、六个一律”规定,深入治理慵懒散问题。(镇党委、镇纪委、农技站、规划所、财政所)
26、把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任务,完善配套制度,增强运用决策机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镇党委、政府、镇纪委、镇直单位)
27、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科技化水平。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品质。健全“三务”公开制度,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镇党委政府、镇纪委、财政所、农技站、民政所、国土局、林业工作站)
三、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28、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突出“五个盯住”办案重点。即盯住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盯住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盯住村级的腐败问题;盯住行政执法部门腐败问题,查处一批案子。(镇纪委、派出所、安监站、司法所)
29、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重信重防专项治理。(镇综治办、镇纪委、派出所)
30、严惩腐败分子,及时为受到诬告或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镇党委、镇纪委)
四、坚持源头治腐,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31、抓紧制定我镇《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并抓好宣传教育,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镇纪委)
32、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镇纪委)
33、搞好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进一步发挥反腐倡廉教育作用。(镇党委政府、镇纪委)
34、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村级干部述职述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镇党委政府、镇纪委)
35、健全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协调互动机制,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镇党委政府、镇纪委)
36、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镇党委政府、镇纪委)
37、深入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镇纪委)
38、强化镇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各项程序和制度。继续落实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制度。(镇纪委)
39、抓好全镇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系统建设。(镇纪委)
40、加强镇村组三级行政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镇纪委、规划所、国土所、农技站、财政所、民政所、卫生院)
41、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大对机关干部心理健康教育的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心理素质,探索建立机关干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镇党委政府、镇纪委)
42、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廉政教育资源,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干部多岗位、多渠道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镇党委政府)
中共水南镇委员会
水南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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