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设置为首页 加入收藏
·吉水县·水南镇
首 页 乡镇概况 工作动态 党务公开 政务公开 技术推广 制度建设 党委文件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制度建设 >> 关于印发《吉水县工伤调查认定操作流程》的通知
关于印发《吉水县工伤调查认定操作流程》的通知
作者: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3-09-18 编辑:吉水县水南镇 录入:吉水县水南镇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工业园区)劳保所:

   现将《吉水县工伤调查认定操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6

  吉水县工伤调查认定操作流程

  为迅速开展工伤事故调查﹐保证工伤事故调查的真实性,及时落实参保职工的工伤待遇,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工伤保险调查操作规范如下:

  一、工伤事故备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用人单位应在48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县医保局稽核股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一式三份《工伤事故情况快报表》交县医保局稽核股,县医保局稽核股核实工伤事故情况快报表》后,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留底,一份报县人社局社保股。县医保局稽核股在返回《工伤事故情况快报表》时,将《工伤认证申请表》一同发放给单位。遇重伤(估计四级以内伤残或医疗费10万以上的)、死亡事故的,应及时向县工伤调查认定审查小组报告。

     二、 工伤事故调查程序

  人社局社保股接到县医保局报来的工伤快报表后,根据职工事故伤害情况及时安排人员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遇重、特大伤亡事故和复杂案情的,调查人员要及时将调查情况向县工伤调查认定审查小组报告。

  1、调查人员安排:工伤事故调查由县人社局社保股和医保局稽核股共同进行。事故伤害较轻的县城城区的可委托医保局调查,乡镇的可委托辖区内的劳动保障事务所调查。

  2、调查时间要求: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时,应于备案后24小时内启动调查;发生轻伤事故,应于备案后七日内启动调查;患职业病的,随其它工伤调查时间安排。

  3、用车安排:调查车辆由县人社局和医保局提供,也可以使用事故企业的车辆或租借车辆,租借车辆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时,可以随时用车;其它工伤事故调查,由县人社局社保股根据调查需要提早报告县人社局和医保局分管领导安排用车。

  4、 工伤事故调查要求。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点:(1)调查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且要在调查材料上签字确认;(2)工作人员调查时应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调查不能干扰被调查单位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对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稳私予以保密,并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3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了解职工受伤部位及救治情况;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4事故经过较复杂的,提交县工伤调查认定审查小组集体研究;(5建立事故调查档案。

  三、工伤认定

  调查完毕后,县人社局社保股应及时将调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下达《工伤认证决定书》。轻微事故的调查完毕后由县人社局社保股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重大事故伤害和死亡的由县人社局社保股报县工伤调查认定审查小组集体研究后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轻微事故伤害的,应在收到《工伤事故情况快报表》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完成事故调查和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重大事故伤害和死亡的应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表》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完成事故调查和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关闭本页]
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主办单位:中共吉安市纪委、监察局 承办:吉安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电话:0796-8222411 邮箱:sjwlzs@jian.gov.cn
技术支持: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010-8280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