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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贤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
作者: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3-11-20 编辑:吉水县尚贤乡 录入:吉水县尚贤乡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2003年,县政府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和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县全面推行了“村账乡代理”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改革工作,村级财务管理沿着规范化方向发展。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全乡村级坐收坐支、报账不及时、支出手续不完备、支出票据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推动全乡村级财务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保村级资金安全。实行“村账乡代理”,必须在《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纪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和省民政厅《关于转发<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赣财会[2010]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框架内依法运行,要在充分尊重村民自治和保证村集体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村集体资金由乡农经站代管,乡农经站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代管资金进行规范管理。

二、规范村级资金收支管理。凡是村集体管理的资金都要纳入“村账乡代理”的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做到收入先缴账,支出统一由代理账户体系支付,坚决杜绝坐收坐支、账外设账。村资金收入主要包括:上级部门拨款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筹资,集体资产拍卖、租赁、发包及上缴收入,集体经济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土地补偿费,救济扶贫费,各种代收、借贷资金、移民资金以及其它应属村级所有的资金。村委会要将上述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到乡经管站的代理账户,严禁村委会坐支集体资金,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若有上述现象发生,乡农经站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农业局反映,乡政府做好村委会工作,督促村委会将收入及时入账。对顽固不理的村,乡政府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如果不限期整改的村委会,乡纪委进行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报县纪检、监察等部门,由县纪检、监察等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并追究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以及报账员的纪律或法律责任。最后停发所有上级补助款。

三、严格现金管理。单笔或一次性叁仟元以上的支出应该由代理账转账支付,尽可能减少现金支出。原则上叁仟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应由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提交村级财务大额预算开支审核表,注明需要支出事项、金额,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呈报村委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乡农经站审查支付。单笔或一次性支付壹万元以上需乡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拨付,其中支取伍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要报请乡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拨付。

四、加强村级票据管理。村委会的所有收入,都要使用“吉水县村委会统一收款收据”, 严禁使用未经审核的其他票据。乡农经站要实行“一次一本、以旧换新、定期核销、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规范收款收据的领用、使用登记、核销制度,定期对收款收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收款不入帐、设置账外账等现象发生。乡经管站每年年底都要对各村级的收据进行核销,统一封存。票据每年一换,不跨年度。村级收款收据,只限于村级收取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发包及上交收入,不得用于收取中央和省市已经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比如计生押金、建房收费等,不得转借、转让、代开、买卖,不得利用该票据从事违规活动。遗失票据应及时向乡经管站报告,经核实后登报声明作废。乡农经站长是票据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票据管理负总责。若发现票据遗失或者转借其他单位使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票据保管人的责任,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把票据入账关。乡农经站对村级收支票据要进行认真审核,一是村级所有支出票据必须写明用途并经过经手人签字、证明人作证、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审批人审批才能入账。二是对于村干部工资、误工补贴、差旅费要用工资表、差旅费报销单方能入账,村干部工资、误工补贴标准严格按照乡政府相关文件执行。三是村委会基建款、修路款、移民资金等大额支出一定使用正规的税票、原始凭证、合同及预决算复印件入账。四是对于村级招待费,在餐馆用餐的,要开税务发票,自办伙食,要用伙食报销单并有购菜明细单据作附件方可入账。严格杜绝白条入帐、“证明”形式入帐,复印件入帐等。要坚持收支两条线,严禁以支出发票对冲收入票据,到经管站支取现金时需先报帐。乡农经站一定要严把票据入账关,对于持各种不正规票据报账的,要坚决拒付。若发现票据入账不规范,将追究乡农经站会计、出纳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惩。

六、规范各村的报账行为

1、各村报账要坚持及时性原则,一年至少要报账4次,即至少每季度报账一次,若有业务需要,因情况增加报账次数。具体报账时间由各村自行决定,报账之前和乡经管站联系。业务发生较少的村至少要报帐3次,并书面说明理由。对没有报到3次账的村停发上级补助经费(各村每年领取上级补助经费和计生工作经费需凭经管站证明方可领取)。

2,村报账员如需更换应先把更换理由上报乡人民政府和经管站,经同意并办理完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更换,并把新当人员的资料在经管站存档 

七、延伸村级财务管理范围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大对所属各自然村或村小组财务的监管力度,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自然村或村小组的财务也应逐步纳入乡经管站管理,特别是资金量大的自然村或村小组要首先参照村委会的财务管理办法纳入乡经管站管理。

 

 

                                       尚贤乡人民政府

                                                                                                                                                                               201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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