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府发〔2013〕55号
关于印发《水田乡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经乡政府同意,现将《水田乡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水田乡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8日
水田乡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水县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13]265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全面掌握我乡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更好地利用本地劳动力资源服务当地经济,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我乡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深入调查,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为全乡全县招工招商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全乡、全县经济社会再上新台阶。
二、调查的对象、形式、内容
(一)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本乡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户籍人员,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劳动力(不含在校生)。
(二)调查的方式、内容和时间
本次调查将采取全面普查方式,由乡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入户进行调查,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一户一表进行造册登记。调查内容为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转移就业情况、就业创业愿望、劳动力结构状况、技能培训情况、收入情况等(具体见附表《江西省行政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登记表》)
调查时间为2013年10月25日-2013年11月30日。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10 月25 日至11 月8 日)
制定全乡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实施方案,做好全乡调查工作的布置和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让全乡群众切实认识到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服务当地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全面调查阶段(11 月8 日至11 月23日)
从11 月8日起开展为期15 天的进村入户调查,调查工作队要深入农户家中,对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逐户逐人进行登记,对全家长期外出的农户,要通过其亲戚或朋友了解掌握其情况,由普查员认真填写《江西省行政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登记表》,确保调查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录入汇总阶段(11月23日-11月28日)
各村委会在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完成后,将《江西省行政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登记表》按村组为基本单位汇总好,报送至乡劳动保障事务所。乡劳动保障事务所对调查表数据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再上报县就业局。
(四)数据分析阶段(11月29日-11月30日)
统计结束后,乡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全乡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至县就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和乡驻村干部、村委会主任、会计为成员的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调查日常工作。调查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驻村入户调查工作队,队长由乡驻村干部担任,队员由乡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组成,确保此次调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协调,认真落实。严格按照本次调查的统一口径,不得擅自更改。在调查过程中对统计指标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乡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要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从事工种、联系电话等准确率要达到95 %以上。
五、经费安排及注意事项
调查所需要经费在县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县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核实后的农村劳动力人数,从县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经费,验收合格率在95%(含95%)以上按人均1.2元的标准发放,合格率在85%-95%(含85%)按人均1元的标准发放,合格率在75%-85%(含75%)按人均0.8元的标准发放。低于75%的不补贴。
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是做好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遵循“分类调查、住户必访、不重不漏、精心录入、对比复查、确保无误”的原则,保证调查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确保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做好、做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1347967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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