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府发[2014] 23号
关于印发《水田乡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水田乡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水田乡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9日
水田乡2014年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消除我乡合用场所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继续在全乡范围内保持常态化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中心,坚持“深化、拓展、规范、长效”的原则,全力整治新增和“回潮”的合用场所火灾隐患,规范监管防范机制,巩固合用场所整治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争到2014年12月底,辖区现有合用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宿舍与车间、仓库及经营部位分离,全年排查整改率达100%;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合用场所火灾隐患;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进一步落实企业消防主体责任,切实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促进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长谢庆玺同志为组长,以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江丽平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乡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1.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2.在有人员居住的民用建筑内从事生产储存的场所;
3.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二)重点检查对象
1.家庭作坊;
2.店铺、车库、储藏间等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
五、工作步骤
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省政府第207号令),本年度整治工作从2014年4月开始,到2014年7月底结束,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4月30日前)
1.各村要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完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充实合用场所整治工作组,结合村级治安巡逻联防队建设,组建合用场所巡查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各村要召开合用场所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专题会,分解工作任务到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3.各村应于5月15前将合用场所整治工作方案、领导组织机构,动员部署会议情况上报乡政府办。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4年5月5日至5月15日)
1.各村要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合用场所整治覆盖面,在以往排查生产加工性合用场所的同时,将生产性、经营性合用场所作为排查摸底重点,确保整治无死角、无盲区。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检查,排查新增和“回潮”的合用场所火灾隐患。同时,要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帐,做到“一自然村一档”,根据档案建设要求,内容资料齐全,有整改通知书、有复查意见书、有回访登记表、查封启封审批表、检查及整改相关照片等。
2.各村要密切关注辖区内合用场所隐患数量及整改状况,对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合用场所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治责任,对“回潮”的合用场所要从重处罚。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钉子户”、拒不进行整改的场所以及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我乡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关、停、罚、拘、拆、搬”等强硬措施集中整治,实现打击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对整改合格的合用场所,要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每个月进行一次回访检查,填写回访检查记录,严防“回潮”。
3.乡政府将充分利用每月26日“安全生产检查日”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合用场所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并于每月27日将“安全生产检查日”开展合用场所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情况上报乡安办。
4.各村对发现的合用场所,应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立即责令迁出住宿人员,做到人场(仓库、经营场所)分离;或者对照整治技术标准,立即进行物理分隔,做到人场(仓库、经营场所)完全分隔,疏散通道分开,否则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做到发现一家,整改一家,登记一家,并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台帐上报乡安办。
5.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村基本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构筑以乡行政区为“大网格”,以村为“中网格”,以村组为“小网格”的三级网格,依法整治合用场所火灾隐患。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4年6日20日至7月1日)
1.乡政府将适时组织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原则上每月对各村合用场所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一次,每次抽查每个村3家场所,督查结果将通报全乡,并纳入半年考评和年终考评。
2.乡政府将于6月上旬下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合用场所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3.各村应及时将每两个月阶段性工作小结上报乡政府办,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则分别于6月28日前上报乡政府办。
(一)全面排查治理。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大对本辖区合用场所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力度。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采取日查、夜查、互查、联查、督查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完善档案管理,全面掌握合用场所基本情况。要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治合用场所火灾隐患,将员工宿舍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
(二)落实工作机制。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落实合用场所整治长效监管机制,主要包括:任务包干机制、明察暗访机制、回访检查机制、督查通报机制、量化考评机制、激励充分机制、责任倒查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宣传培训机制、媒体报道机制、有奖举报机制、疏导分流机制、信息报送机制等。
(三)开展网格监管。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有利时机,将合用场所整治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合用场所“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并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硬件和软件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根除合用场所隐患。
(四)加强综合执法。相关部门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合用场所整治工作。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合用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五)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吉水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14)80号)的文件要求,落实合用场所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辖区内发生合用场所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的,或者经督察检查发现合用场所整治不力的,乡政府将严格实行合用场所整治工作惩处制度,严肃处理。
(六)广泛宣传教育。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在5月、6月、7月,有针对性地组织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合用场所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各村要建立不少于1家的合用场所整改示范点,组织新闻媒体拍摄制作专题片,广泛进行宣传。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读本或画册等形式,营造合用场所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附件:1.水田乡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水田乡安全生产责任片区划分及责任人情况表
附件1
水田乡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水田乡合用场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尔玺(乡长)
副组长:江丽平(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彭 斌 (司法所所长 )
杨显环(派出所长)
周礼江 (水田安监站站长)
欧阳小勇(卫生院长)
罗时涛(中学校长)
袁本东(小学校长)
陈小龙(供电所长)
周小虎(民政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文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海生同志兼任。
附件2
水田乡安全生产责任片区划分及责任人情况表
点别 (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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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片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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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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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或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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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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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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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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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水苟、许水苟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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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黑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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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美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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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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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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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水苟、许水苟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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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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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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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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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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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建国、刘小文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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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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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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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陂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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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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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建国、刘小文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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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春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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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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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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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迁礼、周敏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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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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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晓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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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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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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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迁礼、周敏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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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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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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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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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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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水苟、许水苟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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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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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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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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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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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生、徐文明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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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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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月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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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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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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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迁礼、周敏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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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水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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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三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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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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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由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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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建国、刘小文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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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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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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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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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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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生、徐文明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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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羊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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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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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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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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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水苟、许水苟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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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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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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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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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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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生、徐文明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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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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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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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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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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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迁礼、周敏及该村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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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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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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