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府发〔2013〕1号
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
防疫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春季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抓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保障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意义重大。为全面扎实做好今年春防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201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这次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狂犬病、鸡新城疫、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猪链球菌病、猪病毒性腹泻等动物疫病防控,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春防集中行动,通过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检查的形式,全面落实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检疫监督等防控措施,切实提高综合防控水平,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免疫耳标佩戴率、免疫证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确保全年防控目标实现。
二、时间安排
全乡春季防疫集中行动从3月16日起开始,至4月14日结束。
第一阶段:3月16日至3月25日,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春防行动方案,部署春防工作,做好畜禽摸底调查、疫苗、消毒药等所需防疫物质的采购与发放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3月26日至4月4日,具体实施阶段,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督等防控措施。
第三阶段:4月5日至4月14日,自查整改阶段,各地对照上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及时强化薄弱环节,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四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按照农业部《201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继续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通过健全落实免疫申请验收、每月补免周、免疫告知、免疫分类管理和飞行检查等五项制度,全力推进强制免疫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春防结束后,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要保持在85%以上。
(二)大力推进消毒灭源力度,严防病源扩散
各村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紧抓好,督促畜禽饲养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以及贩运等生产、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要结合春防集中行动,对辖区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毒灭源活动,切实达到消灭病原。
(三)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春防期间,各村要开展一次春季疫情监测行动,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作用,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准确排查各点可疑疫情并及时报告疫情。
(四)加大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
置能力
各村要健全重大动物疫性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果断扑灭疫情,严防疫情蔓延扩散。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水平
要通过下发防治知识宣传单、免疫通知书、知识讲座、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宣传教育,树立养殖户是自主防疫主体的意识,明确各自防疫职责,改善防疫条件,完善防疫制度。要结合春防行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加大防控技术进场入户力度。
四、加强领导,落实保障,确保春防行动顺利推进
各村(居)要切实加强对春季集中防疫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人员、经费、物资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春防集中行动顺利推进。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调度春防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春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冠山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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